****管理局
关于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结果的通告
2023年第67号
为进一步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充分发挥能力验证对检验检测机构技术能力监督和质量提升作用,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管理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工作。现将能力验证项目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2023年,****管理局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3项,考核检验检测参数4个。其中,食品类验证项目1项,考核参数为肉粉中磺胺二甲嘧啶和磺胺甲恶唑;建工建材类验证项目1项,考核参数为电线电缆产品抗张强度;环境与环保类验证项目1项,考核参数为水中氨氮。项目承担单位为****。全省参加能力验证的检验检测机构624家次,结果合格571家次,结果不合格53家次。
二、考核结果
(一)肉粉中磺胺二甲嘧啶和磺胺甲恶唑的测定。考核样品为鸡肉粉,采用一种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磺胺二甲嘧啶、磺胺甲恶唑,共有77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磺胺二甲嘧啶参数考核机构77家,74家结果合格,3家结果不合格;磺胺甲恶唑参数考核机构75家,70家结果合格,5家结果不合格。
(二)电线电缆产品抗张强度试验。考核样品为定制的电线电缆,采用一组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抗张强度,共有42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41家结果合格,1家结果不合格。
(三)水中氨氮的测定。考核样品为定制浓样,经过稀释后检测,采用四种浓度样品考核,考核参数为氨氮,共有505家检验检测机构参加该项目。其中,459家结果合格,46家结果不合格。
三、有关要求
(一)能力验证项目结果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两年内申请资质认定证书延续的,相关项目可免予现场评审。
(二)能力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应暂停相应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活动,认真查找问题、分析原因,做好整改和技术验证,并于2024年2月29日前向属地市级市场监管部门提交整改和验证材料。经市级市场监管部门确认通过后方可恢复相应项目(参数)的检验检测活动。整改期间或者整改后技术能力仍不能符合资质认定条件和要求,并擅自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检验检测数据、结果的,将按照《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对未按要求参加本次能力验证及验证结果不合格的检验检测机构,在2024年度“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中加大对其抽查概率。
附件:1.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合格结果汇总表
2.2023年度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项目不合格结果汇总表
2023年12月15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