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油发展-****中心-400吨履带起重机及50吨汽车起重机吊装服务****0118
采办计划公告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项目采办信息,现将400吨履带起重机及50吨汽车起重机吊装服务的采办计划公开如下:
序号 | 采办包 名称 | 采购范围与主要技术指标 | 预计发标时间 | 供应商资质基本要求 |
1 | 400吨履带起重机及50吨汽车起重机 吊装服务 | 根据乌石16-1/17-2模块钻机项目、流花11-1/4-1油田二次开发项目、乌石23-5上部组块建造项目等在建项目对起重吊装设备的使用要求,在建项目众多需要增加1台400吨级履带起重机及2台50吨汽车吊以满足项目生产需要
详见附件1 | (2024.1) | 1)1.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申请人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 2)信誉要求:1.****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2.近三年(2020年-报价截止日前)内申请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查询网站为“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n); 3.****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应附查询结果复印件并加盖单位章); 4. 应答人与本采购项目其他应答人不得存在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5.申请人在《****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填报供应商注册信息,并在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具备参与采办业务的基本资格,未通过注册审核的申请人应答均视为无效。 6.询价文件中明确要求资质需要在评议阶段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权威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响应文件中已提供查询结果证明但未查询到的,可以澄清。响应文件中未明确要求通过权威网站查询的,以响应文件为准。 |
2 |
| 业绩要求 |
| A、投标人在2018年1月1日-投标截止日前至少具有1项(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成服务的与本采购项目相同或类似的租赁服务业绩,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2)合同所对应的结算发票、3****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的发票查验截图。 具有法律效力的业绩合同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含签署时间)、服务内容及技术内容。 B、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还应提供1项完成订单的订单页及订单所对应的发票及发票查验截图。同一个年协合同提供1项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C、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D、如提供的业绩客户****公司,需另提供一份海油外客户业绩(业绩内容不限),证明中国海油并非唯一服务客户。 (提示: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完全涵盖以上内容,否则视为无效业绩,缺少任何1项都将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
3 |
| 人员要求 |
| 1.配置人员与出租方的关系证明(如劳动合同); 2.配置人员的身份证、作业人员操作证、职业健康体检报告等资料; 3.履带起重机配备2名吊机司机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Q2证书》,持证期限至少2年。 4.汽车重机每台至少配备1名吊机司机具备中华人民**国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持有B2驾照及以上+Q2证书》,持证期限至少2年。 5.出租方保证设备有服务期间始终有足够胜任作业的吊机司机满足作业需要。 6.出租方负责所属人员的劳保、差旅、交通、食宿、工资、防疫等所需条件和费用。 7.吊机司机必须具备熟练操作起重机能力,还需具备会维护保养及排除一般机械故障的能力,进场作业前按照承租方QHSE管理要求进行现场安全培训并由承租方进行技能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场作业。 |
4 |
| 设备车龄要求 |
| 设备车龄要求:进口设备8年内,国产设备5年内。 |
5 |
| 保险要求 |
| 1.开工作业前,出租方应为自有人员及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2.合同双方在各自的保险中,均应将对方列为其同被保险人,并应使承保人放弃向对方的代位求偿权; 3.出租方应在保险单中明确规定,保险单中与承租方利益有关的规定的任何变更或保险单取消,必须在承租方收到出租方有关上述变更或取消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一个月后方能生效; |
6 |
| 服务地点 |
| **省**市**区南油一区海工码头场地 |
7 |
| 服务期限 |
| 合同签订后,以承租方通知之日起400吨履带起重机为期4个月、50吨汽车起重机为期3.5个月,接到通知后3-8日历天内具备吊装作业条件。(具体时间根据甲方安排)。 |
8 |
| 技术要求 |
| 详见附件技术文件内容。 |
本次公开的采办计划是本项目采办工作的初步安排,实际采购应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所有提供和反馈的信息只作为项目采办参考。
本次公告有效期是(2024年1月18日)至(2024年1月24日)止。在此期间,有意参与本次采办****集团公司采办系统中提交反馈材料。
联系人:王思婷 0759-****761
E-mail:wangst4@cnoo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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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