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信息来源:环保局 | |
长期公开 |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
2024-01-18 | 成文时间:2024-01-18 | |
有效 |
**市****公司:
你公司上报的由******公司环评工程师贾志鹏(资格证书编号:201********520********000553)主持编制的《**市****公司年产6万吨特种砂浆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收悉。该项目环评****县政府网站公示期满,根据《报告表》结论,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我局批准《报告表》,****公司按照《报告表》中所列项目的地点、性质、规模、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对策措施建设。项目总投资400万元,在**市**县七里营镇工业聚集区远大路建设**市****公司年产6万吨特种砂浆项目。
二、你公司应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经批准的《报告表》及项目建设情况,并接受相关方的咨询。
三、你公司应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对策措施及环保投资概算,确保各项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各项污染物达标排放。
(一)依据《报告表》和本批复文件,对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采取相应的防治措施。
(二)项目运行时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气:物料储存、配料、搅拌、转运工序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覆膜袋式除尘器处理,尾气经不低于15m高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 2020)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品生产:水泥仓及其他通风生产设备颗粒物排放限值10mg/m3。
严格按照环评要求及绩效引领性指标要求全过程控制废气无组织排放。厂界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 2020)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限值0.5mg/m3。
2、废水:运输车辆清洗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运输车辆清洗,不外排。
3、噪声:设备运行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等措施,厂界噪声值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固体废物须按照《报告表》提出的措施进行处置,各类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 (GB18599-2020)相关要求进行控制。。
四、污染物排放总量:本项目建成后,全厂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COD0.0079t/a、NH3-N0.0008t/a、颗粒物0.4147t/a、SO20.063t/a、NOX0.246t/a、VOCs0.039t/a。
五、按照国家、省、市、县有关规定设置规范的污染物排放口,安装用电量监控系统、视频监控设施等并按要求与环保部门监控平台联网。
六、项目建成后,按照生态环境部《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管理类别规定,在启动生产设施或者发生实际排污之前申领排污许可证或者填报排污登记表,并按规定程序和要求进行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将验收信息上传至**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系统,接受各级生态环境部门监督检查。
七、本批复下达之日起5年内有效。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污染防治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如该项目逾期方开工建设,其环境影响报告表应报我局重新审核。
八、如果今后国家或我省颁布新的标准,****公司应按新标准执行。
经办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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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