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本项目作出审批意见。
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月18日-2024年1月24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7-****266
通讯地址:****审批局二楼投资项目审批科
邮编:341000
项目名称 | ****年产3000吨稀土氧化物稀土二次**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地点 | ******园区水西产业园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建设项目概况 | 项目由来:项目属于技术改造,****保护局2008年5月做出“关于****3000t/a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赣环督字〔2008〕201号),****保护厅作出“关于****3000t/a钕铁硼废料综合利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通知”(赣环评函〔2011〕159号)。 项目依托现有1#~6#车间,**7#车间、8#车间和综合楼及配套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对生产工艺全面升级,同时新增“MVR+二效蒸发-喷雾干燥”设施处理高盐涉重废水,降低了废水排放对地表水的影响,降低了环境风险。 建设内容:依托现有1#~6#车间,**7#车间、8#车间和综合楼及配套公辅工程和环保工程。 产品方案:技改后年处理钕铁硼废料7829吨和熔盐渣2400吨,年产稀土氧化物产品3000吨(以REO计),同时副产氨水17536.26吨(12475.13吨回用生产,5061.13吨外售)、无水氯化钙12489.25吨和粗碳酸钴161.29吨。 主要生产工艺:项目以熔盐渣、钕铁硼废料为原料,以碳酸氢铵、草酸、盐酸、P507、轻质白油(溶剂油)、N235、环烷酸、异辛醇等为辅料,熔盐渣采用“烘干-硫酸酸溶-烘干-碱转-盐酸酸溶—萃取分组、分离—沉淀—灼烧”工艺生产稀土氧化物,钕铁硼废料采用“焙烧—酸溶—萃取分组、分离—沉淀—灼烧”工艺生产稀土氧化物。萃取废水、碳沉母液、草沉母液和经过RO反渗透处理后的碳沉洗水(浓水)经高盐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后,进入蒸氨塔回收氨水副产品后通过MVR+二效蒸发-喷雾干燥回收无水氯化钙副产品。 能源利用:项目新水用量为203196m3/a,由市政给水管网供给;用电量652.92万kW﹒h,由园区供电管网供给。 劳动制度:劳动定员350人,年工作300天,每天3班,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时数7200小时。 投资估算:总投资24378.3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155万元,环保投资比例8.84%。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 加强施工工地监督管理,采取围挡、遮挡、挡板、设置防护网,定期对工地及进出工地的路面、运输车辆洒水、冲洗,采用商品混凝土以及封闭式的运输车辆,控制施工扬尘影响。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依托现有工程废水处****园区污水管网,施工废水应设有临时集水池、沉沙池等临时性污水简易处理后回用。 选用低噪声设备和工作方式,加强施工管理,合理安排施工作业时间,禁止夜间进行高噪声施工作业,减缓施工噪声扰民。 施工前对工程开挖和填方工程量作充分考虑,尽量做到开挖的土方量用于填方,场地平整产生的余土和建筑垃圾应妥善堆置,运往管理部门指定的堆存场所。 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应加强管理,严禁乱扔乱放,交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营运期污染防治措施 (1)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①有组织废气:项目有组织废气包括碱转烟气、钕铁硼废料拌料粉尘、回转窑焙烧烟气、酸溶废气、回调废气、灼烧烟气、硫酸酸溶废气、盐酸酸溶废气、萃取废气、蒸氨不凝气、喷雾干燥粉尘、熔盐渣草沉废气、草沉废气、碳沉废气、碳酸氢铵配料废气、破乳废气、焙烧窑(立窑)点火烟气、立窑焙烧烟气、立磨粉尘、盐酸储罐大小呼吸废气、氨水储罐大小呼吸废气、化验室废气和锅炉烟气等。生产废气有组织废气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5中排放标准,非甲烷总烃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氨和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氯化氢、颗粒物、氟化物等无组织废气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等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食堂标准要求。 烘干废气:采用“旋风除尘+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TA004)”进行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DA004,φ0.8m,H22m)有组织排放; 碱转混料粉尘: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集气罩收集效率90%,废气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TA004)”进行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DA004,φ0.8m,H22m)有组织排放; 2#车间硫酸酸溶废气、回调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TA005)”进行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DA005,φ0.3m,H25m)有组织排放。2#车间盐酸酸溶废气、回调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TA005)”进行处理后通过5#排气筒(DA005,φ0.3m,H25m)有组织排放。1#车间酸溶废气、回调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TA006)”进行处理后通过6#排气筒(DA006,φ0.3m,H25m)有组织排放。4#车间酸溶废气、回调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TA002)”进行处理后通过3#排气筒(DA003,φ0.3m,H25m)有组织排放。8#车间酸溶废气-1、回调废气-1采用“两级碱液喷淋(TA016)”进行处理后通过16#排气筒(DA016,φ0.3m,H25m)有组织排放。8#车间酸溶废气-2采用“两级碱液喷淋(TA015)”进行处理后通过15#排气筒(DA015,φ0.3m,H25m)有组织排放。 回转焙烧烟气:采用“旋风+碱液喷淋+静电除尘(TA003)”进行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DA004,φ0.8m,H22m)有组织排放。立窑焙烧烟气、焙烧窑(立窑)点火烟气采用“碱液喷淋+布袋除尘(TA013)”进行处理后通过13#排气筒(DA013,φ0.6m,H22m)有组织排放。 1#车间钕铁硼废料拌料粉尘采用集气罩进行收集,集气罩收集效率90%,废气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一级水喷淋+一级碱喷淋(TA004)”进行处理后通过4#排气筒(DA004,φ0.8m,H22m)有组织排放。 立磨粉尘:采用“布袋除尘器(TA014)”进行处理后通过14#排气筒(DA014,φ0.6m,H22m)有组织排放。 3#车间萃取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1)”进行处理后通过2#排气筒(DA002,φ0.3m,H25m)有组织排放。6#车间萃取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TA009)”进行处理后通过9#排气筒(DA009,φ0.4m,H25m)有组织排放。7#车间萃取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TA010)”进行处理后通过10#排气筒(DA010,φ0.4m,H25m)有组织排放。 破乳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TA010)”进行处理后通过10#排气筒(DA010,φ0.4m,H25m)有组织排放。 熔盐渣草沉废气和碳沉废气、碳酸氢铵配料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TA011)”进行处理后通过11#排气筒(DA011,φ0.4m,H25m)有组织排放。 灼烧烟气(推板窑):直接通过7#排气筒(DA007,φ0.4m,H22m)有组织排放。灼烧烟气(回转窑)采用“布袋除尘器(TA012)”进行处理后通过12#排气筒(DA012,φ0.3m,H22m)有组织排放。 盐酸储罐和氨水储罐大小呼吸废气:采用“两级酸液喷淋(TA008)”进行处理后通过8#排气筒(DA008,φ0.2m,H25m)有组织排放。 蒸氨不凝气:采用“两级酸液喷淋(TA018)”进行处理后通过18#排气筒(DA018,φ0.5m,H22m)有组织排放。 喷雾干燥粉尘:采用“一级水喷淋+两级酸液喷淋(TA017)”进行处理后通过17#排气筒(DA017,φ0.6m,H22m)有组织排放。 锅炉烟气:直接通过1#排气筒(DA001,φ0.5m,H22m)有组织排放。 化验室废气:采用“两级碱液喷淋(TA007)”进行处理后通过19#排气筒(DA019,φ0.2m,H25m)有组织排放。 食堂油烟废气:食堂油烟经集气罩与引风机收集后,经一套静油烟净化装置处理达标后经高于屋顶专用烟道排放。 ②无组织废气:项目对车间产生的无组织废气应采取加强车间生产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车间通风和厂区绿化等措施;储罐产生的无组织废气采取加强储罐管理(减少逃逸量,提高集气率)、设备日常维护保养等措施,加强暂存间的通风,增加绿化面积等措施减少无组织废气的影响。运输车辆和各类燃油施工机械使用低含硫量的汽油或柴油。加强车辆管理,严格执行汽车尾气排放车检制度。控制厂界空气中氯化氢、颗粒物、氟化物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表6规定的浓度限值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标准要求,氨、臭气浓度等无组织废气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标准要求。 (2)废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生产废水(熔盐渣水洗废水、草沉洗水、废气净化废水、抽真空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水、萃取废水、碳沉母液、碳沉洗水、草沉母液、高盐废水蒸发冷凝水、设备冷却循环定期排水)、生活污水和初期雨水等。项目外排废水量为618.95m3/d(185685.6m3/a),其中生活污水42m3/d,生产废水576.95m3/d。 萃取废水经隔油+特异性树脂回收铜钴镍后,与碳沉母液、草沉母液和经过RO反渗透后碳沉洗水(浓水)一并进入高盐废水预处理系统(TW001,中和沉淀),后采用蒸氨塔回收氨水,剩余水相进入MVR+二效蒸发-喷雾干燥回收无水氯化钙副产品,废水不外排;经RO反渗透后碳沉洗水(净水)回用生产,不外排; 熔盐渣水洗废水、草沉洗水、废气净化废水、抽真空废水、分析化验室废水、地面冲洗水收集后一并进入综合废水处理系统(TW001,调节+中和沉淀)处理达标后进入**池,后通过废水总排放口(DW001****处理厂深度处理; 高盐废水蒸发冷凝水部分回用生产,部分排放进入**池,后通过废水总排放口(DW001****处理厂深度处理; 设备冷却循环定期排水进入**池,后通过废水总排放口(DW001****处理厂深度处理; 生活污水依托现有生活污水处理系统(TW003,隔油+化粪池)处理进入**池,后通过废水总排放口(DW001****处理厂深度处理。 初期雨水经厂区雨水管收集后,****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通过废水总排放口(DW001****处理厂深度处理,****园区雨水管网。 项目厂区综合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450m3/d,高盐废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规模500m3/d,生活污水预处理系统处理规模45m3/d。项目外排废水满足污水处理一****处理厂)接管标准和《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较严格标准后排入污水处理一****处理厂)深度处理,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最终排入赣江。 污水处理一****处理厂)建设规模10000m3/d,实际污水处理量约为8000m3/d,本项目废水外排量为618.95m3/d,约占剩余处理能力的30.94%,因此本项目废水排入污水处理一****处理厂)是可行的。 项目建成后废水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分别为化学需氧量7.909t/a、氨氮0.774t/a、总氮1.170t/a、悬浮物3.012t/a、五日生化需氧量0.907t/a、动植物油0.032t/a、总磷0.201t/a、氟化物1.320t/a、石油类0.096t/a和总盐300.805t/a。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的噪声主要来源于雷蒙磨和各类泵等,根据设备使用量及类比同类型企业,噪声源强约75~90dB(A)。优先选择高效低噪设备,安装消声器、减震垫,采用隔声罩隔声,同时加强厂区绿化,根据声源方向性、构筑物的屏蔽作用等因素进行布置,减弱噪声对岗位的危害作用。使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为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废包装袋、酸溶渣、布袋收集粉尘、喷淋沉淀渣、废灼烧坩埚、废布袋、不合格品、****处理站污泥等)、危险固废(废油污、废机油、含油抹布、分析室废液、在线监测废液、分析化验室废试剂瓶、废活性炭、高盐废水预处理污泥(暂定危废))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处理措施:废灼烧坩埚收集后定期交由厂家回收综合利用;综合废水处理系统污泥、酸溶渣收集后定期外售综合利用;喷淋沉淀渣、布袋收集粉尘、不合格品收集后回用生产;废布袋收集后交由废旧**单位回收处置;废包装袋中废料包装袋与钕铁硼废料一并进入焙烧窑中焙烧,其他包装袋收集后交由废旧**回收单位处置。 危险废物安全处置措施:项目产生的危险废物采用符合标准的危险废物专用容器盛装,专用容器应具备密闭、防腐防渗等条件,分类堆放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内,然后定期交由具有相应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7#车间设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100m2,有效库容为150m3,设计最大暂存能力225吨;8#车间设置一处占地面积铁渣库300m2,有效库容450m3,设计最大暂存能力675吨。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应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采取硬化处理防渗漏,并设置围挡,涉及液体、水固废应采用专业容器盛放,暂存的一般工业固废定期外运及处置。 危险废物暂存:****处理站设置一处危险废物暂存库,占地面积为200m2,有效库容为160m3,最大储存量为约240吨,暂存周期二个月。危险废物暂存库应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其修改单的要求进行设计、建造和管理。地面和裙脚须做好防腐、防渗,四周设置收集沟,各类危险物收集后定期交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处置。 生活垃圾: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后交由当地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5)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控措施 按照“源头控制、分区防控、污染监控、应急响应”,制定地下水环境和土壤保护的防控措施。 源头控制:选择先进、成熟的工艺技术、装备和较清洁的原辅材料,尽可能从源头上减少污染物的产生: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要求,对处理工艺、物料管道、设备、污水处理构筑物、危险废物暂存库等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防止污染物“跑、冒、滴、漏”;管线尽量采用“可视化”原则地上敷设,做到污染物泄漏“早发现、早处理”,将物料泄漏的环境风险事故降低到最低程度。 分区防控:全厂将1#车间~8#车间、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暂存库、铁渣库、酸碱库、危险固废暂存库、****处理站、车间事故应急池、事故水池(兼消废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列为重点防渗区,采用水泥硬化、铺设聚乙烯丙(涤纶)高分子防水卷材、油毡、玻璃钢防腐等措施进行防腐防渗,确保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危险固废暂存库、****处理站、车间事故应急池、事故水池(兼消废水池)、初期雨水收集池等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10cm/s,将锅炉房等划为一般防渗区,地面进行硬化,并采用聚乙烯防渗膜进行防腐防渗,确保各单元防渗层渗透系数≤10-7cm/s,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将综合楼等为简单防渗区,进行必要的地面硬化。 污染监控:本项目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和3个土壤监测点,地下水跟踪监测因子为水位、pH值、耗氧量、氨氮、氟化物、氯化物、锌、镉、铅、砷、汞、六价铬、镍、钴、钼、铁、锰、铜、锌、铝等,每2个月监测一次,每次监测一天,每天采样一次;土壤跟踪监测因子砷、镉、铬(六价)、铜、铅、镍、钴、石油烃(C10-C40)、锌、钼、锰、氟化物、氨氮、pH,深层土壤监测点每3年监测一次,表层土壤监测点每年监测一次。 应急响应:制定应急预案,一旦发现监测因子超标,须立即采取应急措施,防止土壤和地下水污染扩散。 3、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项目通过加强平面布置安全防范、工艺装置安全措施、生产管理防范、贮存管理防范、消防安全措施、其他事故防范措施管理;建立“三级”防控体系,同时制定应急预案。 一级防控主要针对生产车间等,利用导流沟、围堰等作为一级防控措施,主要防控物料泄漏。二级防控为在厂区地势较低处建1处初期雨水收集池(有效容积350m3)、1处事故应急池(兼消防废水池)(有效容积600m3),并做好防腐防渗措施,严防事故性废水直接排入纳污水体;****园区污水处理厂的事故应急系统,****管委会在园区雨水排放口旁设置应急事故池,便于收纳事故情况下受到污染的雨水,同时可防止企业二级防控失效时,事故废水排入周围地表水体。 4、设置防护距离 本项目无需设置大气防护距离。 项目卫生防护距离为1#~5#车间外延50m的区域、6#车间外延100m的区域、7#车间外延50m的区域、8#车间外延50m****处理站外延50m的区域组成的包络线范围。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不得**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项目防护距离范围内无集中居民区、学校、医院等环境敏感目标分布,符合卫生防护距离要求。 5、环境影响预测分析 采取治理措施治理后,控制排放废气中的HCl、硫酸雾、氟化物、颗粒物、SO2、NOx排放满足《稀土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6451-2011)要求,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和《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12/524-2020)要求,氨和恶臭污染物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要求;食堂油烟废气排放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食堂标准要求。 高噪声设备采取隔声降噪措施,控制厂界各方位噪声声级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的要求。 根据预测,废水收集池事故泄漏时,在采取防渗措施后,废水收集池事故泄漏时,超标范围、超标距离不大,最远的超标点未出厂界,项目在切实做好地下水防治措施的前提下,对地下水环境和保护目标影响较小。 根据预测单位质量土壤中的氟化物、钴、氨氮在叠加背景值后预测值满足《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DB36/1282-2020)中的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的要求。在制定相应的土壤环境跟踪监测计划以便及时发现并及时控制,根据土壤评价内容,项目污染物不会对土壤质量产生明显恶化影响,对环境影响较小。 根据环境影响预测结果,项目的环境影响是可接受的。 6、总量控制 项目建成投产后,本项目的CODcr、氨氮、NOx、VOCs排放量均可****管理部门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COD7.909t/a、NH3-N0.774t/a、VOCs0.370t/a、氮氧化物12.988t/a)。 化学需氧量、氨氮总量控制指标7.909吨/年和0.774吨/年,现有工程化学需氧量总量2.5吨/年为2008年取得,剩余总量指标(化学需氧量5.409吨/年、氨氮0.774吨/年)在**区2017年****中心****处理厂二期减排项目削减量化学需氧量114.298吨/年、氨氮139.4947吨/年)削减量中置换;现有工程氮氧化物排放量为6.946吨/年,新增部分6.042吨/年从**区2022年减排项目削减量中预支;VOCs、氮氧化物总量控制指标0.370吨/年和12.988吨/年,现有工程VOCs排放量为0.3吨/年,新增部分0.072吨/年从我区2023年减排项目(**环****公司沼气发电减排项目,预计VOCs减排量8.****1720t)中预支。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于2023年10月13****政府网站上向公众进行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信息公示,并于2023年10月16日、10月17日在《**都市报》登报两次。本次公示了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及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年产3000吨稀土氧化物稀土二次**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说明》,本项目在公示期间,未收到民众的电话或其他任何有关对本工程环境保护方面的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