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新增医用X射线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新增医用X射线建设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上**庆春东路3号 | 占地面积 (平方米) | 165000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蔡秀军 |
联系人 | 王娉 | 联系电话 | 137****1051 |
项目投资(万元) | 20 | 环保投资(万元) | 2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02-20 | ||
建设性质 | 改建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72 核技术利用建设项目项中销售Ⅰ类、Ⅱ类、Ⅲ类、Ⅳ类、Ⅴ类放射源的;使用Ⅳ类、Ⅴ类放射源的;医疗机构使用植入治疗用放射性粒子源的;销售非密封放射性物质的;销售Ⅱ类射线装置的;生产、销售、使用Ⅲ类射线装置的。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为更好的提供医疗服务,满足更多患者的就医需求,我院将3号楼5层口腔科现有1台牙片机搬迁至口腔科预留的放射机房使用,该机房命名为“诊室11“,以下为设备信息:牙片机,型号:eXpert DC,生产厂家:飞利浦,主要参数:65kV 7mA,设备编号:****,诊室有效使用面积7.9平方米,最小单边长度2.6米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辐射环境影响 | 环保措施: 环保措施:环保措施:环保措施:机房屏蔽能力满足《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中的防护要求。拟采取污染防治措施:(1)从事放射性诊疗的工作人员持放射工作人员资格证上岗,佩戴个人剂量计.(2)机房防护门设置规范的电离辐射警告标志,无关人员不得靠近(3)机房防护门上设置警示灯箱,注明X射线开机时严禁人员入内。(4)机房内不得堆放与诊断工作无关的杂物,保持机房良好通风。(5)建设单位制定各项规章制度,张贴于工作场所 | ||
承诺:**** 蔡秀军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蔡秀军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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