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农业农村局 | 批复文号 | 广市农函〔2024〕12号 | ||||
建设地点 | **市**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建设5万亩高标准农田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8000.0 | ||||||
类似业绩 | **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施工、监理等招标代理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增发国债)—** 合计:13.1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4-01-19 00:00至2024-01-24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4-01-19 00:00至2024-01-24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 .申请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申请人至少已完成5个类似分类项目业绩。2 .拟任本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近三年来,拟任项目负责人至少已完成3个类似项目个人业绩,每个项目的中标金额应不低于“代理招标估算金额”的50%。3.拟任本项目人员要求:①拟任项目负责人1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具备大学专科或以上学历(提供有效可查询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备案表二维码无法进行扫描查询的视为无效文件)。②其他专职技术人员3人,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③提供以上本单位人员近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④如以上材料弄虚作假,比选人将取消申请人抽取资格。4.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申请。5. 其他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②.具有****建设厅招标代理登记证,企业诚信分值为100分(提供网页登记截图);③.严禁使用非本单位的从业人员办理招标代理事宜,严禁使用假业绩,一经发现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行政处罚 。6.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2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招标代理服务费按标段由中标人支付。7.各比选申请人应在比选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上资料发送至邮箱:****49205qq.com,招标人将对收到的资料进行审查。 | ||||||
联系人 | 王雪苗 | 联系电话 | 157****897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