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1-18
伊犁州**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配套)EPC总承包
资格预审公告
一 、 招标条件
伊犁州**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配套)已经由****委员会以**发改投资〔2022〕74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中央预算内资金及地方配套。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犁州**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配套)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 :**县。
2.工程规模:1.新**置房小区内低压燃气管道 1200米(含立管、分压管、泄压管)。2.新**置房小区内1800 平方米非机动车道,安全隔离栅栏等附属设施。3.改扩**置小区内道路511米,配套标识、交通指示等配套设施。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工期 (天) |
654********700****01001
| 伊犁州**县2023年棚户区改造安置小区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内配套)EPC总承包 | 建设内容:1.新**置房小区内低压燃气管道 1200米(含立管、分压管、泄压管)。2.新**置房小区内1800 平方米非机动车道,安全隔离栅栏等附属设施。3.改扩**置小区内道路511米,配套标识、交通指示等配套设施。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相关报告文件编制及审查通过(其中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后续深化设计、补充设计、变更设计、施工过程设计配合服务)、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结算、建设施工、材料设备采购与安装、工程调试、验收、试运行、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整体移交及质量保修期内的保修等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 282 |
3.本公告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三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当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是企业(正式成员)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的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证。
(2)施工资质要求:须同时具备:[施工总承包﹒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含)以上资质及具备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包含压力管道安装﹒公用管道安装(GB1)的施工企业,具备在有效期限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建造师不得有在建工程;
(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需要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5)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必须与报名时项目经理一致,同时本工程项目经理(如疆外企业必须在进疆报送册中备案,企业及人员必须在**建设云上报送通过)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在开标前发现其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对其投标单位给予废标处理);
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标准和要求相适应的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注册建造师等;未实施注册执业资格的,取得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4、企业类似业绩要求: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已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勘察五方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已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设计项目,须提供“合同协议书”。(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5、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提供近三年(2020年11月1日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时间为准)已完成1项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总承包项目或类似工程施工项目,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合同协议书”、“竣工验收报告或竣工验收表(须有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勘察五方盖章)”,三者缺一不可。(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和内容,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6、财务要求:近3年(指2020年度、2021年度、2022****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如为联合体,满足财务要求的为联合体牵头人,财务要求相关资料均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 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7、其他人员要求(如有):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按照设计资质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自行配备专业人员,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的管理人员按照施工资质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自行配备专业人员。
3.8、本次招标 接受 ( 接受 / 不接受 )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联合体成员负责同一工作,且具有相同专业资质的,按资质等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执行);①组成联合体投标须满足本项目相关资质要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总承包单位;③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且项目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均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拟派的项目经理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有无在建以**建设工程建设云平台显示为准,如果投标前未去办理释放,还处于“未解锁”状态,就以有在建项目问题处理)。④联合体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牵头单位、组成结构、工作职责均不得变动。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
3.9、信誉要求:良好,近三年招投标相关活动中无不良行为记录。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11月01日起至今),未被列入“信用中国 ”网站(www.****.cn)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通过**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cn)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 (www.****.cn/index.html)查询相关主体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n/)查询相关主体在2023年度未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诉讼情况。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以开标现场当场查询记录为准。
3.10、其他要求:自治区区外企业需在“**工程建设云区外建设工程企业进疆信息报送管理系统”企业信息报送,且项目负责人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2月 02 日 10 时 30 分
2.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地点:****交易中心(**国际B座4楼)。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24 年 01月22 日 10 时 00 分至 2024 年 01月 26日19 时 30 分。
领取地点:请到伊犁州公共**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cn/TPBidderZS/memberframe/FrameBidder 资格预审文件菜单栏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文件费用:0/元每标段。
六、其他说明
1.投标单位请****交易中心网站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通过其他途径取得的资格预审文件不可参与投标;
2.因投标单位错失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而未能参与投标,造成的后果自己承担;
3.如有必要对资格预审文件的修改或澄清将****交易中心网站及时发布,修改或澄清文件一旦发布即视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潜在投标人,请各投标人自行关注本次招标项目相关信息的变更情况,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交易中心网(http://ggzy.****.cn/)网站上发布。
八 、联系方式
招标人:****
招标人地址 :**伊犁州**县
招标联系人 :陈**
招标联系人电话 : 191****6338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地址:**伊犁州**市经济**区**路350****中心3楼311室
代理联系人:曹惠
代理联系人电话:152****0227
****管理部门及电话:
**县市政房****办公室
电话:0999-****4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