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述
对****脱硫及除尘系统综合改造项目开展安全验收评价,炼钢厂脱硫及除尘系统综合改造项目总投资4029.30万元,主要建设内容为:拆除现有1#、2#单喷颗粒镁脱硫站及其附属设施,在原1#脱硫站位置**1座年处理铁水量215万吨KR搅拌脱硫站及其附属设施和1座铁水捞渣站,现有的扒渣平台改造成捞渣平台。新1#KR投用后,在原2#脱硫站位置**1座铁水捞渣站。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在中****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证书,业务范围为金属冶炼。
3、自2022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安全验收评价的单个合同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业绩。
4、不得存在下列情形: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三、服务时间、相关要求
1、服务时间:2024年1月-4月
2、服务进度:在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进厂开展评价,宁钢提供完整资料后,30个工作日内向宁钢提交正式报告。
3、技术服务要求: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评价通则及导则要求,选择评价方法,开展符合性评价和危险、有害因素的辨识与分析,提出安全生产对策及建议,做出安全验收评价结论,编制安全验收评价报告,报告通过专家评审。每个项目分别提供电子版报告1份,纸质报告 4 份。
四、其他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
1、服务方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安全评价通则及导则要求开展评价工作。****政府部门提交和内部归档外,不得向其他方透漏宁钢提供的所有资料及报告的内容。
2、项目通过专家评审,宁钢领取正式报告并收到有效发票后次月支付合同款。****银行承兑汇票。
五、商务接洽的时间、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且意愿接受“不可调整的合同条款”,并希望进一步洽谈的供应商,可在2024年1月19日至2024年1月25日,将本企业符合上述条件的佐证资料、联系方式、委托联络人、**意向等信息通过邮箱,发送到****@ningbosteel.com。邮件的主题或备注请注明“炼钢厂脱硫及除尘系统综合改造项目安全验收评价”。我公司将甄选后与之联系,做进一步沟通了解。
六、其他声明
1、除已是宁钢合格供应商外,我们建议有**意向的潜在供应商通过指定邮箱****@ningbosteel.com投寄资料,以确保相关资料得到最恰当的关注。
2、我们保证会通过一定组织形式审阅潜在供应商提供的资料,并以此决定进一步接洽的可能,但不保证所有投寄资料均得到回复。
3、如需业务帮助,请联系董先生,联系电话135****6913。
4、如遇廉洁援助,****纪委信访邮****@ningbosteel.com。反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