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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土资交告字[2024]009号
****政府批准,****委托****(以下简称“交易中心”)以网上挂牌交易方式重新出让1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地块的基本情况
编号 | 土地 | 土地 | 土地 | 规划指标要求 | 供地 | 使用 | 起始价 | 竞买保证金 | 挂牌开始时间 | 网上申请、 | 挂牌(报 | ||||
容积率 | 投资 | 建筑 | 建筑 | 绿地率% | |||||||||||
盐地(G)[2023]-35号 | **县**堡镇萌城村 | 1997平方米(合3.00亩) | 工业用地-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 R≥0.6 | T≥660 |
| JX≥30 | L≤20 | 净地 | 50 | 7.19 | 7.19 | 2024年02月09日09时00分 | 2024年02月21日16时30分 | 2024年02月23日09时30分 |
注: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公共**交易平台自然**要素交易市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系统”)自动进入4分钟限时竞价等待期,限时竞价等待期结束后,交易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符合以下要求的自然人、法人及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竞买。申请人须单独申请竞买。
有欠缴土地出让金、闲置土地、违反合同约定开发建设等不良行为的用地者不得参加竞买。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交易系统进行。凡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竞买人,均可参加网上交易活动。
四、本次出让地块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详见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公告发布之日起登录交易系统查阅下载,并按照出让文件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五、注意事项
成交价款不包含其他行政规费(税)。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参加本次网上出让活动中遇到疑难问题,****中心或****联系。
交易中心地址:****市**区**中路51号****;
联系人:戴女士、李女士;联系电话:0951-****025、****023。
2.出让人地址:**县花马池东街93号;
联系人:李先生、牛女士;
联系电话:0953-****392。
3.数字证书办理:数字证书包括介质数字证书和移动数字证书,通过进入交易系统点击登录/注册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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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01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