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斗生经批〔2024〕2号 ****经济开发区开发配套工程(用地配套工程一期)工程概算的批复 ****农业园管****管理中心: 报来《关于****经济开发区开发配套工程(用地配套工程一期)概算的请示》及相关资料收悉。经审查,现就该项目(**省投资项目代码:****)概算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开发区开发配套工程(用地配套工程一期)位于白蕉镇新环****村委南侧,场地现状标高约-2.80 米至-3.58 米,拟对该区域进行填筑,以满足后续区域开发建设的需求。项目用地交工面标高设定为 3.40 米,规划道路交工面标高设定为 1.50 米,整体填筑高度约 6.20 米至 6.98米,总填筑面积约 293830.30 平方米。 二、概算审查依据 (一)《****经济开发区开发配套工程(用地配套工程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珠斗生经批〔2023〕24 号》); (二)《****经济开发区开发配套工程(用地配套工程一期)的事前绩效评估意见》(2023年11月); (三)《****经济开发区开发配套工程(用地配套工程一期)概算的审核意见》(斗投审概〔2024〕3 号); (****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的《****开发区开发配套工程(用地配套工程一期)地块一、地块二现状地形物探测量及土方计算技术报告》(2023 年 3 月); (五)****编制的《****开发区开发配套工程(用地配套工程一期)预算书》(2023 年 11月); (六)计价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市政工程综合定额》(2018)、《**省通用安装工程综合定额》(2018); (七)材料价格:按 2023 年第 10 期《**工程造价信息》公布的材料价格执行,地材采用 2023 年第 10 期《**工程造价信息》**地区信息价,其他缺项材料按周边市场询价计入; (八)动态人工费调整系数按 1.08 计取。 三、项目总概算 经审查,该项目概算控制在30819.82万元内,其中: (一)建筑安装工程费6061.34万元; (二)工程建设其他费314.68万元; (三)预备费:318.80万元; (四)征地拆迁费:24125.00万元 具体费用构成详见附件。 四、其他 (一)请你单位按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的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后续工作,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同时,积极组织项目建设实施工作,保证工程质量。 (二)建议下一阶段进一步细化和优化建设方案,落实海绵城市建设要求,遵循限额设计原则,严格控制项目总投资。除因不可抗力或者国家重大政策性调整引起项目总投资增加外,不可申请调整概算。 附件:****开发区开发配套工程(用地配套工程一期)概算审核汇总表 **** 2024年1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 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住建局,****中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