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
招标编号:**** |
一、招标概况 |
****县贡水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修复项目(EPC)****县贡水河国家湿地公园保护和修复项目(EPC)于2023年11月27日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发布招标公告,2023年12月18****中心开标二室开标,并于2023年12月18日完成评标工作。****委员会提交的评标报告,****已经确认评标结果,现进行评标结果公示。 |
二、评标结果 |
序 | 本标段采用“评定分离”方式进行招标,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不分先后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天蓝生态****公司、****公司 | **县****公司、******集团有限公司 | 投标报价 (元) | ****8400 | ****0000 | ****8400 | 质量(如有) | 合格 | 合格 | 合格 | 工期 (交货期、服务期) | 720 | 720 | 720 | 项目负责人(如有) | 姓名 | 刘翔 | 石昆 | 李绍军 | 证书名称 | 注册证书 | 注册建造师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 证书编号 | 鄂 242****76505 | 鄂 242****24563 | 鄂 242****76550 | 投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资料(资格能力条件) | 见本公示下方附件(如有) | | |
三、评标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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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示时间 |
公示期为2023年12月30日至2024年01月02日(**时间)。 |
五、异议与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将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将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10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行业主管部门或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提出投诉。 |
六、联系方式 |
1.招 标 人:**** |
地址:**县**镇**路348号 |
联系人:李女士 |
电话(传真):159****0028 |
2.招标代理机构:**** |
地址:******广场 3 楼 |
联系人:邓女士 |
电话(传真):139****4542 |
3.行业主管部门:****林业局 |
地址:**镇**路 348 号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0718-****881 |
4.公共**交易综合监管机构:**县****管理局 |
地址:**县市民之家三楼 |
联系人:/ |
电话(传真):0718-****760 |
备注说明:1、联合体投标单位:1、**天蓝生态****公司(牵头单位)、****公司(成员单位),**工程费下浮8.5%,设计费48万元; 2、**县****公司(牵头单位)、 ******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工程费下浮8.84%,设计费46.95万元; 3、****(牵头单位)、****集团有限公司(成员单位),**工程费下浮8.59%,设计费47.84万元; 2、评标结果公示公告已于2023年12月20日至2023年12月22日(**时间)进行公示,本次评标结果公示公告只用于更正候选人投标报价情况。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盖单位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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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