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项目的建设单位为****所属各省(市、****公司(见附表1)(以下简称“项目单位”),建设资金为企业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所属各省(市、****公司(见附表1),并委托****为招标代理机构。
****所属各省(市、****公司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的相关品类采用资格预审方式进行,本次预审结果有效期为自预审结果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在有效期内,****所属各省(市、****公司配网物资协议库存招标采购相关分标仅接受资格预审合格的申请人参加投标。2023****电站协议库存招标第一次补充联合资格预审仅针对2023****电站协议库存招标联合资格预审未通过及新参加供应商。
在此,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采用资格预审的物资类别
序号 |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标号 | 包号 |
1 | ****电站(欧式) | 10kV****电站(欧式,硅钢片),优质 | 1624Z1-****012-9999 | 包1 |
10kV****电站(欧式,硅钢片) | 包2 | |||
10kV****电站(欧式,非晶合金),优质 | 包3 | |||
10kV****电站(欧式,非晶合金) | 包4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相应货物的制造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交货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除特别注明外,这些资格、资质、业绩均系申请人本企业所拥有的权利权益。申请人及其申请预审产品须满足通用资格要求和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3.2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不接受代理商资格预审申请。
3.4申请人及其资格预审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生产申请预审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生产人员、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能力。这些制造、检测能力应当分别相等或者优于****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ecp2.0/portal/)发布的相关产品的资质能力核实标准规范中提出的相应条款要求(查看路径:****电子商务平台首页→供应商管理→资质能力核实→资质能力核实规范标准)。
(2)设计制造过与申请预审产品相同结构、相同型式、同等或以上技术规格的产品。在与规范相同或较规范更严格的条件下,该产品的投运数量及其成功运行时间或者合同数量满足要求。
(3)申请人应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关于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国家、行业已经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国家、行业尚未发布相应产品标准的,申请人须取得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依据****企业标准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专业检测是指****新技术产品或者根据现场运行需要,委托国家级检验检测机构公开邀请进行的专门检测活动。
在后续招标中,申请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供货前提供所投/供产品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对于未在资格预审货物清单中的需求物料,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补充的型式试验报告或检验(检测)报告。
(4)申请人应具备对外购外协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验制度、检测手段和能力,和由材料、元件和部件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原材料组部件管理具有可追溯性。
(5)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定的有效许可证件。取得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6)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7)本资格预审招标活动不接受贴牌代工的申请,也不接受其他任何分包行为的申请。
(8)在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内,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招标代理机构。是否影响其资格条件,将由招标****委员会对其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并作出认定。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9)申请人生产厂房应为自有或长期租赁。其中生产厂房为自有的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长期租赁的提供租赁合同,并提供厂房所有人的土地使用权或房屋产权证明。生产厂房布局、环境应满足生产需要,并提供厂区平面图。对于因各种原因未办理土地所有权证及房屋产权证的,****政府相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对其进行进一步的现场核实。
(10)必须具有生产资格预审产品所需的出厂检测能力,包括试验场地、试验设备和试验人员。
(11)申请人应自行响应资格预审文件,不得委托中介机构或者中间人编制申请文件或代行办理投标事宜,不得相互串通投标。
3.5申请人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本表作为专有资质业绩条件,申请人及其申请产品须满足相应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物资专用具体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分别如下:
3.5.1既有业绩及试验报告要求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单位 | 业绩 | 试验报告 | 关键参数 |
****电站(欧式) | 10kV****电站(欧式,硅钢片),优质 | 台 | 200 | 1、本体型式试验报告(报告内含变压器能效等级)(型式试验报告内变压器或高压开关柜或环网柜制造方至少有一项为申请人自身)+箱变内部燃弧试验报告 2、本体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内变压器或高压开关柜或环网柜制造方至少有一项为申请人自身)+配套变压器能效等级报告+箱变内部燃弧试验报告 注:第1项和第2项须满足其中一项。 | 温升试验(箱体外壳温升级别)≤10K; 声级测量(声压级)≤45dB; 绝缘水平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主回路和接地回路承受额定峰值和额定短时耐受电流能力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箱变内部燃弧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变压器符合GB 20052-2020能效2级/能效1级。 |
10kV****电站(欧式,硅钢片) | 台 | 150 | 1、本体型式试验报告(报告内含变压器能效等级)(型式试验报告内变压器或高压开关柜或环网柜制造方至少有一项为申请人自身)+箱变内部燃弧试验报告 2、本体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内变压器或高压开关柜或环网柜制造方至少有一项为申请人自身)+配套变压器能效等级报告+箱变内部燃弧试验报告 注:第1项和第2项须满足其中一项。 | 温升试验(箱体外壳温升级别)≤25K; 声级测量(声压级)≤55dB; 绝缘水平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主回路和接地回路承受额定峰值和额定短时耐受电流能力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箱变内部燃弧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变压器符合GB 20052-2020能效2级/能效1级。 | |
10kV****电站(欧式,非晶合金),优质 | 台 | 200 | 1、本体型式试验报告(报告内含变压器能效等级)(型式试验报告内变压器或高压开关柜或环网柜制造方至少有一项为申请人自身)+箱变内部燃弧试验报告 2、本体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内变压器或高压开关柜或环网柜制造方至少有一项为申请人自身)+配套变压器能效等级报告+箱变内部燃弧试验报告 注:第1项和第2项须满足其中一项。 | 温升试验(箱体外壳温升级别)≤10K; 声级测量(声压级)≤45dB; 绝缘水平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主回路和接地回路承受额定峰值和额定短时耐受电流能力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箱变内部燃弧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变压器符合GB 20052-2020能效2级/能效1级。 | |
10kV****电站(欧式,非晶合金) | 台 | 150 | 1、本体型式试验报告(报告内含变压器能效等级)(型式试验报告内变压器或高压开关柜或环网柜制造方至少有一项为申请人自身)+箱变内部燃弧试验报告 2、本体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内变压器或高压开关柜或环网柜制造方至少有一项为申请人自身)+配套变压器能效等级报告+箱变内部燃弧试验报告 注:第1项和第2项须满足其中一项。 | 温升试验(箱体外壳温升级别)≤25K; 声级测量(声压级)≤55dB; 绝缘水平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主回路和接地回路承受额定峰值和额定短时耐受电流能力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箱变内部燃弧试验结论满足GB/T 17467-2020; 变压器符合GB 20052-2020能效2级/能效1级。 |
3.5.2生产许可证、生产试验设备要求
物资类别 | 预审标段 | 主要生产设备 | 主要试验设备 |
****电站(欧式) | 10kV****电站(欧式,硅钢片),优质 10kV****电站(欧式,硅钢片) 10kV****电站(欧式,非晶合金),优质 10kV****电站(欧式,非晶合金) | 1、母线加工机、起重设备、剪板机、折弯机、其他主要制造设备(生产高压开关装置适用) 2、真空滤油机或真空注油设备(油浸式变压器适用)、真空浇注设备(干式变压器适用)、绕线机、干燥设备、其他主要制造设备(生产变压器适用) 注:第1项和第2项须满足其中一项。 | 主回路绝缘试验设备、二次回路工频耐压设备、接地电阻测试仪、其他设备 |
3.6环保体系及智能制造要求(非否决项)
为落实“双碳”目标和新型电力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请申请人提供以下相关支持证明材料,此项内容为非否决项。
序号 | 类型 | 资料明细 |
1 | 环保体系 | 提供具有环评机构出具的环评报告; 提供废水/废气/废固等净化/回收的处理设备购置的证明材料。 |
2 | 智能制造 | 提供应用CAD设计、MES生产、BIM建造等工业系统软件,进行订单、原材料、工艺、生产、质量、成品全流程智能管理的证明材料。 |
3 | 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提供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 |
4 |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提供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 |
5 | 产品碳足迹证书 | 提供碳足迹体系证书扫描件。 |
6 | 绿色工厂评价 | ****工厂评价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7 | 绿色设计产品评价 | 提供绿色设计产品评价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 |
4.审核标准
4.1总则(适用于各标段)
对于参加****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
(1)应按要求在****电子商务平台(以下简称“ECP2.0系统”)中生成资质业绩凭证单(以下简称“凭证单”)并在投标工具-资质业绩文件处上传提交。凭证单载明的有效已核实数据将作为评审依据,不需提供支持证明文件(试验报告除外)。未提供(上传)凭证单的申请人,其申请将被否决。
(2)业绩以凭证单载明的已核实数据为准,其他业绩及其支持证明文件无需编入申请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
(3)除供货业绩外需要更新补充已核实范围外相关证书、生产试验设备、生产厂房的,应提交对应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补充证书(出具时间)、生产试验设备(销售合同签订时间)、生产厂房(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出具时间)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4)无论是否有已核实数据的试验报告,均须提供完整版的试验报告扫描件。若申请人未提供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试验报告扫描件,在资格预审评审阶段将会对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
(5)核实以外的补充内容在申请文件中制作提交,无需通过供应商资质填报工具将相关信息录入ECP2.0系统中。
对于未参加****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
(1)需要按《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格式填写应答文件表格,并按其“编制说明”提供对应支持证明材料。
(2)应按第四章资格预审文件格式要求制作《供应商未参加资质能力核实说明文件及承诺函》并提交。
4.1.1业绩审核标准
(1)有效既有业绩时间范围:2020年01月01日至2022年12月31日。资格预审申请人提供的有效期间内合同业绩数量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业绩时间计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业绩数量(金额)计算以提供发票为准。
(2)对于参加****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其业绩以资质业绩凭证单载明的已核实数据为准,不需提供支持文件,资质业绩凭证单载明的有效的已核实数据作为评审依据。核实时间段内的业绩支持文件无需编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入的不作评审。
(3)对于未参加****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业绩支持证明材料要求:销售业绩必须提供对应的合同和发票扫描件,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0年01月01日至2023年4月14日内,发票扫描件后****总局**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网址:https://inv-veri.****.cn/)查验的发票结果截图,“一发票一截图”,未提供对应发票查验结果截图或结果截图与平台查验结果不一致的发票金额(数量)不予认可。对于存在造假行为的申请人,将严格按照《****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进行处理。所有业绩支持证明材料内容须保证清晰、可辨认且不得遮盖、涂抹。合同扫描件可提供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即可,合同封面、签字页及其货物清册须一一对应,按时间顺序由远及近排列合同及发票扫描件,并制定目录。
(4)业绩数量计算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
(5)既有业绩合同供货方和实际产品生产方必须均为申请人。
(6)业绩不认可的有(包括但不限于):
①****制造厂之间的业绩;
②****试验站的业绩;
③与代理商之间的业绩;
④与非最终用户(即业主单位或负责所供货物运行、使用的单位以外的主体)签订的供货合同,但申请人作为外购外协方与配网成套设备的中标人签订的成套设备的供货合同除外;
⑤出口业绩的外贸合同、发票、报关单及对应产品型号等信息资料难以核实或不全的;
⑥作为元器件、组部件的业绩。
(7****公司之间、****公司****公司之间、存****公司之间的业绩不能相互替代。
(8)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继承被收购方的业绩。
(9)申请人如发生收购、重组、改制、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情况,须提供充分且合法、有效的证明材料,****委员会审查。
4.1.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1)申请人应提供具备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有效的型式试验报告,关于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关于检验(检测)报告出具机构详见相关产品的资质能力核实标准规范;
(2)无论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是否有已核实的试验报告记录,均须提供完整版的试验报告扫描件。若申请人未提供满足资格预审文件要求的试验报告扫描件,在资格预审评审阶段将会对申请人带来不利影响。对于未参加****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须提供试验报告扫描件。
(3)不同电压等级型式试验报告不能互相替代。
(4)试验报告的委托方和产品制造方是申请人自身;
(5)产品的检测报告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物资采购标准规定的试验项目和试验数值的要求;
(6)各类试验报告均系针对具体型式规格产品的试验报告。
(7)检测报告有效期按国标、行标规定执行;
(8)外文报告必须提供经公证的中文译本;
(9)在后续招标中,如招标人在2.2物料清单外,增加特殊物料需求的,申请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时或供货前补充相关试验报告。
(10)补充报告(出具时间)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4.1.3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审核标准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生产许可证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无”已核实的生产许可证记录或已核实的生产许可证记载数据不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对于未参加****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须提供生产许可证扫描件。
(2)补充证书(出具时间)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3)关于生产许可证或其他证书具体要求详见各标段相关规定。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许可证应在有效期内,应与资格预审产品种类对应。需提供3C认证、入网许可证等其他许可、认定证明文件的,相关文件应覆盖资格预审产品种类,且在有效期内。
4.1.4生产试验设备审核标准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生产试验设备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无”已核实的生产试验设备记录或已核实的生产试验设备记载数据不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扫描件。对于未参加****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须提供生产试验设备合同和发票等凭证扫描件。
(2)补充生产试验设备(销售合同签订时间)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3)申请人提供的生产试验设备应满足专用资质条件要求。
4.1.5生产厂房审核标准
(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有”已核实的生产厂房记录的,不需提供相关支持证明材料。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资质业绩凭证单“无”已核实的生产厂房记录或已核实的生产厂房记载数据不满足资格预审要求的须提供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等支持证明材料扫描件。对于未参加****供应商资质能力信息核实的申请人,须提供生产厂房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等凭证扫描件。
(2)补充生产厂房(土地使用权证或房屋产权证出具时间)仅接受2023年4月14日之后出具的支持证明文件扫描件。
(3)申请人提供的生产厂房信息应满足通用资格要求。
4.2各标段审核标准
(1)业绩审核标准
业绩数量按照如下计算:10kV****电站(欧式,硅钢片)业绩与10kV****电站(欧式,非晶合金)可相互替代,合并计算。
(2)试验报告审核标准
****电站主要因素和型式试验报告替代关系:
①容量:同结构大容量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可覆盖小容量产品。
②铁芯材质:欧式箱变不同标段(硅钢片、非晶合金)的型式试验报告可以相互替代。
③开关回路:欧式箱变的终端型与环网型的型式试验报告可以相互替代。
5.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6.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有意参加的申请人,请于资格预审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2月1日17时(**时间,下同),登陆ECP2.0系统(https://ecp.****.cn/ecp2.0/portal/)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并按《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到第三方认证机构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申请人应妥善保管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账号和密码,以及CFCA数字证书和密码,因上述账号、数字证书或密码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请使用谷歌浏览器打开上述网址,电脑配置推荐使用WIN7、WIN8、WIN10系统。
申请人应在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注册并办理CA证书电子钥匙方可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电子钥匙的办理流程请登录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首页“新手指引”→“电子钥匙办理须知及电子钥匙安装包”下载所有文件仔细阅读。电子钥匙的办理需要一定的时间,请潜在申请人高度重视。由于没有及时办理电子钥匙导致获取资格预审文件失败,由申请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支持电话为:****915500。
6.2资格预审文件(电子文件)免费获取。
6.3申请人需利用离线投标工具进行电子申请文件编制。离线投标工具下载方式:请各申请人在ECP2.0系统(电子商务平台https://ecp.****.cn/ecp2.0/portal/)首页“下载专区→参与投标→投标工具安装”目录下下载“.net安装工具包和供应商投标工具”。投标操作手册可在上述同一目录下下载“ECP2.0招标采购流程供应商操作手册”。离线投标工具操作问题联系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运维支持电话:010-****1000。使用投标工具电脑配置要求:内存大于8GB,64位操作系统。
7.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7.1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1日10:00时。申请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递交电子申请文件,本次资格预审仅接受电子申请文件(包括ECP2.0电子申请文件以及“湘云招”系统电子申请文件),不接受纸质、光盘文件,不接受申请人到现场递交申请文件。
7.2所有申请文件应当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提交)招标人。(如招标人因特殊原因,对该时间进行调整,将在实际的递交截止时间前至少5个工作日另行通知申请人)。
7.3 申请文件的制作
申请文件应以物资类别为单位,按照“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制,文件大小请控制在60兆以内。
温馨提示:若申请文件超过60兆,建议申请人首先应用word自带压缩功能对文件进行压缩,操作步骤:文件另存为-工具-压缩图片,选择屏幕(150ppi)的图片质量,然后将word另存为一个较小的docx文件。请申请人压缩文件同时保证清晰度,因清晰度不足无法辨认造成对申请人不利的预审结果,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7.4申请文件递交(上传)方式
(1)ECP2.0电子申请文件:指申请人上传至ECP2.0系统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
按物资类别制作为DOCX\PDF格式,使用离线投标工具(最新版)按包(预审标段)批量在技术部分“投标工具-其他技术应答文件-维护其他技术应答文件-专用技术规范要求的图纸”端口上传。
(2)“湘云招”系统电子申请文件:指上传至“湘云招”的申请文件。
按物资类别制作PDF格式,按物资类别上传至“湘云招”(具体递交方法、操作流程详见链接:http://218.****.11:10442 版本已更新,请下载最新版本)
申请文件提交前,须确认该内容解密后可读,对于不可读取的将不作评审(若电子文件内容在随机选取的不少于**电脑上均无法打开,则视为其电子文件不可读取)。
7.5申请人应在ECP2.0以及“湘云招”系统两处同时上传申请文件,保证ECP2.0电子申请文件和“湘云招”系统申请文件内容的一致性,否则由此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申请人自行承担。如资质业绩信息集中应答文件支持证明材料较大无法上传至ECP2.0系统,请在ECP2.0上传说明文件(格式见“第四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同时在“湘云招”系统按预审标段上传完整、清晰的电子申请文件。
未在ECP2.0或未在“湘云招”上传申请文件的视为申请文件内容不全,其申请将被否决,请申请人上传文件时认真查看批次名称、物资类别,对应上传。
本次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以提交至“湘云招”系统的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7.6 逾期提交的申请文件,ECP2.0系统、“湘云招”系统将予以拒收。申请截止时间之前未成功提交至ECP2.0系统、“湘云招”系统的电子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不接受邮寄的申请文件。
7.7请各潜在申请人充分考虑网络状况及递交资料的齐全与否,避开高峰尽早上传,若由于传递不及时,造成未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申请文件的,由申请人自行负责。各潜在申请人在生成文件并加密提交,“湘云招”系统提示成功后,在“投标总览-我的投标”中确认申请文件传输成功,且在“传输成功”列表使用凭证单中回执校验提示“校验成功”即可。
7.8各申请人需将“申请文件”及“供应商资质业绩收集表”压缩为一个压缩文件(.zip格式)后上传至“湘云招”系统。
压缩文件结构如下:
7.9申请人放弃全部或部分标段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必须在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ECP2.0系统撤回已提交的申请文件。如申请人未撤回所弃标包申请文件,视为申请人正常参与预审。
7.10请各申请人在申请文件递交后,在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及时关注电子商务平台及手机短信信息,以便及时反馈相关问题。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和招标人招投标交易平台信息系统(https://ecp.****.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正塘坡路与五凌****科技园三期综合楼
邮编:410004
业务联系人:宋工
电话:0731-****7528、181****0300、191****9182
电子邮件:****@xnbiddi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