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司2024年货物类生产车辆及随车吊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流标公示
(项目编号:****)
公示开始时间:2024年1月23日
公示结束时间:2024年1月26日
****(******公司、******公司2024年货物类生产车辆及随车吊采购)公开招标项目,标包【1-1】、【2-1】开标流标,标包【3-1】因通过初评有效投标人家数不足2家流标,故该项目流标,后续事宜请关注相关公告,请各投标人知悉。
初评被否决报价人名单及其否决原因汇总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标的 | 标包 | 否决投标原因 |
1 | **** | 第三标的:随车吊采购 | 【3-1】******公司2024年随车吊采购 |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电子签章效力证明文件》。《电子签章效力证明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未盖单位公章。符合初评要素第2条“投标基本要求③投标文件所加盖投标专用章或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无有效授权的(需提供投标专用章或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的效力证明文件)。”****委员会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
2 | **友诚****公司 | 第三标的:随车吊采购 | 【3-1】******公司2025年随车吊采购 | 投标人未提供有效《电子签章效力证明文件》。《电子签章效力证明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未盖单位公章。符合初评要素第2条“投标基本要求③投标文件所加盖投标专用章或数字证书(电子签章)无有效授权的(需提供投标专用章或数字证书(电子签章)的效力证明文件)。”****委员会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
3 | 柳****公司 | 第三标的:随车吊采购 | 【3-1】******公司2026年随车吊采购 | 该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丁志,其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信息为吴尘,所提供的《法定代表人证明》无效。符合初审要素第1条“不符合招标文件所列的通用或专用资质条件要求的,或实质上未响应招标文件的,或与招标文件有严重背离的。”****委员会评审,作否决投标处理。 |
二、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一)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招标文件、开标情况、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法律规定的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异议(格式详见附件.异议书,须加盖单位公章)。异议文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 异议提出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 异议事项;
3. 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二)异议提出人是法人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授权代表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出异议的,异议文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提出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由本人提交。
●受理机构:****监督审计部;
●地址:**省**市**区箭道街2号宏业****公司****办公室;
●邮编:550002
●受理邮箱:****@163.com
●联系电话:0851-****7623;
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招标活动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有权向有关监督部门投诉,以书面形式提出(格式详见附件.投诉书,须加盖单位公章)。
●监督投诉机构名称:****监督审计部;
●监督投诉机构电话:0851-****9108;
●监督投诉机构邮箱:****@163.com;
(三)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开标和评标结果提出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提出人或投诉人不得以异议投诉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进行虚假、恶意投诉,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
三、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省**市**区粑粑街7号
●联系电话:4008-100-100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08:30-12:00、下午14:00-17:30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钟炜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2024年1月23日
附件:
×××××××项目的异议书(模板)
异议提出日期: XX年XX月XX日
异议提出人名称 (投标单位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 (签字)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异议的对象 | |||
提出异议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项目的投诉书(模板)
投诉提出日期:××××年××月××日
投诉人名称 (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 (盖单位公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 | ||
联系邮箱/传真 | 联系电话 | ||
投诉对象 | |||
投诉事项的基本事实(法律依据) | |||
相关请求及主张 | |||
相关证明材料 和有效线索 | (可以以附件形式提供) |
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监督部门应当予以驳回。经核查发现所提出的异议或投诉存在诬告、故意扰乱招投标秩序等恶意行为,将按照《中国****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实施细则》等制度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