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至行政审批科。公示期为2023年1月24日-2023年1月30日。
电话:0377-****9808
通讯地址:****中心一楼C区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绿色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市**县晁陂镇312国道与240省道交汇处言石石文化产业小镇 | **** | ******公司 | ****拟投资200万元租赁**市**县晁陂镇言石石文化产业小镇现有场地及厂房建设绿色建筑材料生产项目。 | (1)废气:①1#干粉混合机、无重力双轴桨叶混合机、2#干粉混合机投料粉尘分别经投料地坑处集气罩收集后引入1套袋式除尘器(TA001)处理,滚筒保温砂浆搅拌机投料粉尘收集后引入设备自带的袋式除尘器(TA002)处理;②4台搅拌设备粉尘废气通过搅拌机排气孔处的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废气经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TA003,搅拌工序与包装工序共用袋式除尘器)处理;③包装粉尘经集气收集后引至袋式除尘器(TA003)进行处理。投料、搅拌、包装粉尘经处理后,共用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废气可满足**省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953-2020)表1标准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