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三角镇石源村100****电站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县三角镇石源村100****电站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日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1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县三角镇石源村100****电站11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单位: | **** |
建设地点: | **省**市**县三角镇石源村 |
环评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110kV升压站红线面积为2310.62平方米,其**区围墙内用地面积1656平方米,设有1栋1层SVG室、1栋1层主变室、1栋2层综合楼(包括控制室、蓄电池室、接电装置室、配电室、35kV接地变室等)、1栋1层生活楼等。站内道路为城市型,主干道宽4.5m,转弯半径为9m,道路呈环形布置。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食堂油烟废气采用油烟净化器进行处理后,由专用烟道引至楼顶高空排放。食堂厨房油烟废气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的要求。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和隔油池预处理,进入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标准后用于站区绿化浇灌,不外排。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采用降噪及箱体隔声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即昼间≤55dB(A),夜间≤45dB(A))。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固体废物的处置本着减量化、**化、无害化的原则,进行妥善处理,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项目一般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危险废物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有关规定。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
****环境局**分局
2024年1月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