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受(略)委托,对温岭市大溪镇一般工业固废垃圾清运及处置以公开竞价方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温岭市大溪镇一般工业固废垃圾清运及处置,供应商须随时提供各满足本项目所需的施工机械设备、场地及施工人员服务,并保证按质、按期完成合同项目工程,本项目以单价形式报价,工程量按实计取。(略)持有的鞋业残料,如制鞋相关的塑料、布制品和鞋底等,残料统一堆放在牛山垃圾中转站。
竞价申请人可自行勘察现场并考虑数量变化产生的风险,数量不影响本次竞价结果及成交价。竞价成交后的所有材料全部归成交签约的竞价申请人所有。如遇材料丢失、村民自行搬运、不可抗力等,(略)不做任何经济补偿,相关损失由中标方自行承担。工业固废等废弃物物残值价值的增减等一切风险由中标方承担。
服务期2年,合同采用1+1方式,1年1签,合同期1年满(略),业主方可续签1年。
竞价起始价:10元/吨(第一次报价不得低于此价格,否则不予成交。)
业主方仅提供打包机及场地,竞价成交人自行提供足够数量的机械设备,且在处置过程中产生的人工费用、运输费用、打包费用、机械台班费用、场地水电费、机械运行所需材料费用、利润、税金、管理费等一切费用均自行负责,与业主方(略)均无关。
二、竞价申请人资格要求: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均可报名参与竞价(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 竞价申请人的营业执照范围至少包含工业固废处置相关内容,并自身具有处置能力,拥有处置设备及处置场地。处置场所需为工业用地且必须通过消防验收(业主方可现场核查,若不符合取消报名资格)。
本次竞价不接受联合体。
三、报名及发售竞价资料的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 01月30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报名地点:浙江省温岭市城东街道万昌中路1333号创业大厦2幢1401室。
3.竞价书售价(元):(略)
4.竞价申请人购买竞价文件时应提交的资料:
1)竞价申请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委托的需提供该项,格式自拟);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的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4)处置设备及处置场地的证明材料及照片。
上述复印件上(略)。
四、竞价开始时间及地点:
1.竞价开始时间:(略)
2.竞价地点:(略)
五、(略):
1.竞价申请人在报名时间段内提交报名资料到报名地点处,代理机构进行审查。
2.合格有效的竞价申请人在约定时间到达竞价现场并携带:
1)单位公章;
2)竞价申请及承诺(格式在竞价文件中);
按竞价书约定准时到达竞价地点进行现场报价,未按时到达竞价地点或未签到的将不得参加本项目竞价。
3.业主方((略))有权在竞价会开始前撤回本竞价标的(温岭市大溪镇一般工业固废垃圾清运及处置),并取消竞价会。
4.截止报名结束,若只有一家合格竞价方(人)的,则在不变更公告所列条件和合同相关条款的前提下,竞价方(人)可以报价,其报价在达(略),即确定为成交人。
六、相关保证金费用:
1.竞价保证(略),竞价人以(略),在竞价开始前缴纳,否则竞价无效,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竞价服务费后无息退还。
2.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竞价成交后3日内递交至业主方指定账户,未提交的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且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3.本项目竞价服务(略)(竞价服务费包含了招标代理费等),由成交的竞价申请人在成交后3日内支付给代理机构,未提交的可取消其成交资格,且不退还竞价保证金。
4.成交人必须在合同签订后,每季度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该季度实际费用,将全部的结算价款一次性打入(略)指定帐户,逾期未支付的可终止合同,且不退还履约保证金。
七、联系方式:
业主方:(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
招标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略)
联系电话:(略)、(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