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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 | 发布时间:2024-01-24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市**区****加工场年产150吨镀铝膜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4年1月24日至2024年1月30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区**大道矿山路段****办公大楼六楼
联系电话:0663-****831
传 真:0663-****334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该审批直接涉及其重大利益关系的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以书面形式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 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 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 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市**区****加工场年产150吨镀铝膜建设项目 | **市**区****加工场 | **市**区玉滘镇凤美村下巷溪头埔一巷 5 号 | ******公司 | 项目位于**市**区玉滘镇凤美村下巷溪头埔一巷5号,租用已建厂房,占地面积2200平方米,建筑面积1892平方米。主要建设内容为:生产区、办公楼、热风炉房、原料间。项目主要生产设备为:镀铝机、热风炉(燃料为生物质颗粒)各1台;复卷机、洗膜机各8台;复合机5台;空压机、行车各2台。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色粉0.02吨/年、生物质颗粒25吨/年等(详见报告表P23、P24表2-4原辅材料一览表)。项目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制造,建成后年产镀铝膜150吨。本项目生产过程不涉及电镀、酸洗、抛光(水抛)、喷漆、涉酸表面处理等工艺。项目总投资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万元。 | 水污染防治:项目生活污水经预处理达标后与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PH调节池+混凝沉淀”处理工艺)处理达标后一并经市政管网排****处理厂集中处理;泡片碱用水、喷淋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废气治理:项目热风炉废气经“碱液喷淋”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酒精挥发废气经“二级活性炭”装置处理达标后通过不低于15米高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3、声环境保护措施:墙体隔声、设备机座设基础减振并在厂界边界设置有砖砌 实体围墙、种植树木、设置绿化带等措施。 4、固废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交环卫部门清运;不合格产品、边角****收购站; 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热风炉灰渣外送给农户用作农田、菜地肥料。 | 按照要求进行了报批前全本公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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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