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予赋码的2012年中标医用耗材
挂网采购申报结果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机构,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
****医保局不予赋码的2012年度中标产品挂网采购结果公示期已结束,根据《****医保局不予赋码的2012年度中标产品挂网采购的通知》相关要求,现将产品申报结果进行公布,并将确定配送关系及议价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布结果
(一)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审核通过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1)。
(二)审核不通过的产品汇总表(详见附件2)。
二、确认挂网
附件1产品请在招采子系统的耗材挂网确认菜单下确认挂网信息;附件2审核不通过的产品等待后续通知。
三、确定配送关系
(一)选配送要求
1.挂网产品均需确定配送关系。
2.生产企业可以自行配送,也可委托已公布的配送企业配送(数量不限)。生产企业委托配送的,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网上订单需求供应产品,选择配送服务能力强、信誉好、具备现代物流的配送企业作为入围产品的配送企业。不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资质的生产企业仅能配送本企业的产品。
3.在整个采购周期内均可确定配送关系,也可以更改配送关系,出现配送不到位等问题导致的后果由生产企业负责。
4.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其所配送的产品,由各医疗卫生机构在采购过程中对配送企业的经营范围进行审核。
5.生产企业选择配送企业后,必须经过配送企业确认方可形成配送关系。
(二)选配送方法
各医疗卫生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登录国家医疗保障信息平台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子系统(以下简称“招采子系统”,网址:https://ybwt.****.cn/#/unitLogin)确定配送关系,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3。
四、议价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可将需要的挂网产品添加至院内目录后发起议价,具体操作手册见附件3。
五、申诉投诉质疑回复
各申报企业的申诉投诉质疑情况已在**药械集中采购网申投诉系统(网址:http://116.****.174:8009)进行回复,请已在系统申诉的申报企业登录“申投诉系统”,点击“咨询答疑”菜单下的“申诉项目”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查找相关产品,点击“查看”按钮查看回复结果。
六、注意事项
(一)选配送工作和议价工作没有先后顺序,可同时进行。
(二)公布后如需撤销挂网,请在招采子系统的“产品申报管理”——“企业变更挂网”页面选择需要撤网的产品进入编辑页面勾选挂网状态,点击提交按钮即可。
附件:1.医用耗材挂网采购审核通过产品表
2.审核不通过产品汇总表
3.招采****医疗机构、生产企业、配送企业、零售药店、医保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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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