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公共资源交易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市县公共资源交易工作意见的通知》(甘政办发〔2018〕6号)、《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酒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通知》(酒政办发〔2018〕301号)等文件要求,(略)受(略)的委托,对“(略)执法记录仪采购项目”以邀请竟价方式进行采购,确定邀请:陕西林宇警用装备有限公司、甘肃中城卫安防科技有限公司、陕西龙剑警用装备科技有限公司三家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招标内容:
(略)执法记录仪采购《具体详见附件采购清单》;
三、采购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小写:(略)
大写:(略)
四、评标办法:(略)
1、本项目以最低价中标的原则确定中标人,竞价费用(略),不得低于成本价,竞价费用包含有关规定需要承担及配合的项目费用。
2、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五、(略):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略)三证合一;
2、授权委托书;
3、以上资格要求文件需以扫描件形式加盖公章上传至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新版),逾期未上传或上传不合格的企业将被拒绝,后果自负;
六、注册须知:
凡是拟参与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交易活动的投标人需先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http://(略)com.cn/)上注册后,方可投标;注册成功后,投标人每次参加项目投标前须重新登录系统进行项目投标登记。
七、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1、请投标企业于2024年1月25日09时00分---2024年1月25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略)com.cn/)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自行报价。
2、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时间:(略)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
3、竞价时间及截止时间:(略)6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八、投标人须知:
1、竞价为单轮报价,投标人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价格。投标报价应包括招标范围内的所有内(略)
2、付款方式:(略)
3、投标人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以便及时了解询价相关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略),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九、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电话及地址:
采购单位:(略)
联系人:朱建强 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略)
联系人:马 强 联系电话:(略)
地址:(略)
(略)
(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