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公告]罚没原煤拍卖公告(第二次)交易公告
产权交易公告 | |||||||||||||
受00委托,根据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的有关规定,对以下罚没原煤拍卖公告(第二次)转让事项公告如下: | |||||||||||||
一、标的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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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让方条件和要求:竞买人在预展期间有权查验所拍卖标的物现状及有关资料。拍卖标的以现(略),拍卖会只对标的物现状进行拍卖。对所拍卖的标(略)。因此,竞买人在参加拍卖会前务必详细了解拍品的现状等相关事项(包括瑕疵)一经拍出,不得以任何理由退回拍品。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视为已行使前款权利和认可拍卖标的现状(包括瑕疵),并自愿承担一切责任。买受人付(略),方可办理标的移交手续。买受人拍卖成交后标的物的装卸、运输、安全责任及不可预见性的瑕疵责任和产生的相关税、费、经济损失等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 |||||||||||||
三、转让方式: (略) | |||||||||||||
四、(略) | |||||||||||||
1、公告期:(略)上午8:00到12:00--下午14:00到16:00 | |||||||||||||
2、有受让意向者须于公告期内到中国拍卖行业协会网络拍卖平台(网上报名)https://(略)org.cn办理受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于(略)16:00前将交易保证金交纳到指定账户(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取得交易资格。未受让者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退还交易保证金。 | |||||||||||||
3、有受让意向者可自行实地踏勘,转让标的以实物现状为准。 | |||||||||||||
4、本次产权转让的具体事项详见《产权交易文件》。本公告事项如有变化,届时将发布变更公告。 | |||||||||||||
五、联系方式 | |||||||||||||
单位名称:(略) | |||||||||||||
联 系 人:(略) | |||||||||||||
联系电话:(略) | |||||||||||||
地址: | |||||||||||||
网址: | |||||||||||||
2024年01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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