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卷宗扫描外包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电子卷宗扫描外包服务项目
3.首次公告日期:2024年1月8日。
二、更正信息
(一)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二)更正内容
1.原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第一部分“项目概述及简介”中涉及“办案无纸化”“全流程业务网上办理”“纸质卷宗交中间库保管”内容、第三章第二部分“采购清单”中涉及“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内容、第三章第四部分“技术、服务要求”中第1项服务内容“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工作服务”中“并生成生成案件唯一标识的二维码,待编目完成后,打印材料二维码清单和纸质立案起诉材料提交至中间库材料管理员”内容,属于****逐步推进全流程无纸化办案的较长期工作目标,本次招标暂不将上述服务内容纳入外包服务范围。
2.原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四、技术、服务要求:(一)服务内容 2.卷宗接收。归档阶段:****公司人员根据纸质档案核对筛选电子案宗数据,确保两者一致,并将纸质档案进行归档扫描、整理工作。所有案件均需由中标人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接收工作,档案接收****人民法院档案规范化整理要求接收案卷,案卷接收必须以案卷移交单数据核对案卷数量、案号或流水号,要求逐卷核查,双方签字确认。移交单一式三份,法院档案室和书记员及扫描室各留一份。
修改为:2.卷宗接收。立案阶段:立案新收包括当事人当场提交以及邮寄的纸质材料,材料经法官审查合格后交由扫描人员扫描和信息录入。审理阶段:****法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将接收的案件材料分类整理,交中标方服务人员扫描处理,中标方服务人员扫描处理后,将案件材料完整归还相应法官、法官助理或书记员。归档阶段:****公司人员根据纸质档案核对筛选电子案宗数据,确保两者一致,并将纸质档案进行归档扫描、整理工作。
所有案件均需由中标人项目负责人指定专人负责档案接收工作,档案接收****人民法院档案规范化整理要求接收案卷,案卷接收必须以案卷移交单数据核对案卷数量、案号或流水号,要求逐卷核查,双方签字确认。移交单一式三份,法院档案室和书记员及扫描室各留一份。
3.原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五、商务要求 附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评审点 |
2 | 报价要求 | 2.1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货物或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响应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 报价要求 |
2.2对本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响应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总报价中。 | |||
2.3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开发、运维、实施和配套设备采购等成本)的报价响应。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将对其作无效响应处理。 |
修改为: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评审点 |
2 | 报价要求 | 2.1本项目按单价报价,每幅面不超过0.3元。 |
|
2.2供应商的报价应包含为完成本采购文件提出的货物或服务等全部相关工作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响应总报价为“交钥匙”价。对在合同实施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其他费用,采购人概不负责。 | 报价要求 | ||
2.3对本文件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响应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含在响应总报价中。 | |||
2.4供应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开发、运维、实施和配套设备采购等成本)的报价响应。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评标委员会将对其作无效响应处理。 |
4.原文件中第三章 项目技术、服务及商务要求 五、商务要求 附表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评审点 |
4 | 资金支付 | 4.1具体根据采购人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 资金支付 |
4.2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
修改为:
序号 | 名称 | 服务要求 | 评审点 |
4 | 资金支付 | 4.1具体根据采购人资金支付管理制度及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25日内完成资金支付。 | 资金支付 |
4.2供应商必须按国家有关财税规定开具发票。 | |||
4.3中标人提供电子卷宗扫描外包服务以纸质卷宗归档扫描幅面数量据实结算。 |
5.原文件中第六章 投标一览表
标题 | 内容 |
投标总价 | ********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日历天 |
质保期 | **日历天 |
是否中小企业 | 是/否 |
修改为:
标题 | 内容 |
投标总价 | 0元 |
投标单价 | 元 |
合同履行期限 | 日历天 |
质保期 | 日历天 |
是否中小企业 | 是/否 |
备注:本项目按单价报价,此表中投标总价不作为评审因素。
6.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2月19日9时30分。
三、其他内容不变。
四、对本次公告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人民法院
地 址:**市**区檀溪路208号
联系人:杨先生、赵先生 电话:155****7277 189****198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东津新区汉水路1号东津商务大楼C座9楼10楼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曾女士 电话:071****8900、****058、****186
投标和开评标咨询
联系人:开标评标科 电话:071****8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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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