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试车间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评估报告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审批机构拟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4年01月26日至2024年02月0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审批机构反映。
联系地址:**省**市**区红宝路97号,邮编:519000
联系电话:0756-****975
传 真: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及有关利害关系人可对我审批机构拟作出的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中试车间扩建项目 |
建设地点 | **市**区三灶**基路2428号 |
建设单位 | **** |
项目概况 | ****中试车间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位于**市**区三灶**基路2428号******公司厂区内中试车间1、2、3层,本项目不新增占地,中试车间占地面积约为25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为7560平方米。总投资15万元,生产和加工规模为抗敏舒缓喷雾8万瓶/年(25毫升/瓶)、EGF复合消毒喷雾8万瓶/年(25毫升/瓶)、肌光肽2000瓶/年(1升/瓶)、抗菌洗耳剂8万瓶/年(25毫升/瓶)、鼻腔保湿喷雾剂50万瓶/年(25毫升/瓶)、利拉鲁肽4千克/年、司美格鲁肽2千克/年。同时对现有项目中试车间原料入罐废气和中试实验废气的处理措施进行改造,新增2套废气处理措施处理该废气。本项目不新增劳动定员,年工作300天。 |
环评机构 | ******公司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废气:发酵尾气(氨、臭气浓度、微生物气溶胶)依托现有项目1台一级高效过滤器处理、纯化废气(非甲烷总烃、异丙醇、乙醇、乙腈、二氯甲烷、TVOC)依托现有项目的1套“水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现有项目改造中,中试实验发酵尾气(氯化氢)通过新增1台一级高效过滤器、中试实验废气(氨、非甲烷总烃、甲醇、TVOC)通过新增1套“水喷淋塔+除雾器+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 |
公众参与情况 | 我局于2024年1月3日至1月16日对该项目进行了受理公告,期间没有收到反馈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