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年产5000吨再生硅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年产5000吨再生硅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反馈我局审批股。
电话:0379-****2277 传真:0379-****2277
通讯地址:**县文化南路189号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申请人、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公示期内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拟审批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 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 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 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年产5000吨再生硅新材料项目 | **** | ****开发区东园中铝**热轧厂内 | ******公司 | 该项目位于****开发区东园中铝**热轧厂内,属于**项目;项目租用中铝**热轧厂空置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占地4500m2;主要建设内容:主体工程(利用已建厂房改建为1座生产车间,内设原料区、生产区)、辅助工程(租用现有办公用房2间)、公用工程(供水、供电、排水)及环保工程等;主要生产设备:硅泥颗粒机、搅拌机、电烘干机、电熔炼炉3台、纯水设备等;主要原辅材料:硅泥、石英砂、水玻璃、熟石灰、水等;生产规模:年产5000吨工业高纯硅;该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环保投资28万元。
| 项目建成后运营期外排污染物应满足以下要求: 1、废水。 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污污分流、分质处理、分质回用”原则处理废水,加强厂区管理,严防“跑冒滴漏”。 ①采取雨污分流,厂区雨水经雨水管道收集后外排;②生产工序中熔炼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纯水机外排废水排入厂区污水管道;③生活污水依托厂区化粪池预处理排入厂区污水管道;外排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处理厂收水水质要求,由厂****开发区污水管网,进****处理厂深度处理。 2、废气。 合理采取密闭、负压抽气等措施,减少生产过程中废气的无组织排放,对不同种类及性质的废气采取分类收集处理方式。 生产线烘干、熔炼、出料、破碎分选等工序产生的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通过脉冲袋式除尘器处理,经20米高的排气筒排放。 有组织废气(颗粒物、氮氧化物)排放应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1其他炉窑排放限值。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省工业炉窑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1/1066-2020)表3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厂界氮氧化物无组织排放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 3、噪声。 采取合理有效的减振、隔声、降噪等措施,使厂界四周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 固体废物应妥善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①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定期交环卫部门处置;②按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相关要求,设置一般固废暂存区,熔炼炉内衬、炉渣、废包装材料、纯水设备废过滤材料等一般固废,收集暂存后定期规范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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