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4-01-15 11:05
****环境局关于2024年1月15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屠宰场提质改造和增建家禽屠宰车间)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屠宰场提质改造和增建家禽屠宰车间等1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保证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15日-2024年1月1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电话:0854-****196 、0854-****920
传真:0854-****196 、0854-****920
通讯地址:**市沙子坝路109****环境局环评科
**市民族路35****服务中心****环境局窗口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屠宰场提质改造和增建家禽屠宰车间 | **县涟江街道七里冲四公里 | **** | ******公司 | 本项目位于**县涟江街道七里冲四公里,建设性质为扩建。项目占地面积16115.54m2,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5万元,占总投资的7.83%。 | (一)施工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采取覆盖防尘网、设置雾炮机、围挡,运输车辆采用密闭车斗,场地进出口设置洗车池,保持路面清洁。施工扬尘执行《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52/ 1700—2022)。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场地建设一个简易沉淀池(4.0m3),施工废水经沉淀后作为降尘用水,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在城市污水管网建设好之前,****处理站处理后,由建设单****处理站尾水****处理厂一二期处理。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现场,采用低噪声设备,采取隔声罩、减震基座等措施降低噪声影响。施工场界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限值要求。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土石方挖填平衡处理;少量表层土妥善暂存,施工结束后用作覆土造地绿化等;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进行清运;****政府主管部门指定地点堆存;装修产生的废油漆桶、涂料容器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 (二)营运期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1)生物质燃料锅炉产生的废气分别经2个(20米)烟囱(DA001、DA004)达标排放。生物质锅炉废气执行《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燃煤锅炉排放限值要求。 (2)生猪屠宰车间和堆粪池恶臭分别经抽风机引至1#固定床吸附装置(采用活性炭为吸附剂)+1根15m排气筒(DA002)达标排放。 (3)家禽屠宰车间恶臭经抽风机引至2#固定床吸附装置(采用活性炭为吸附剂)+1根15m排气筒(DA003)达标排放。 项目运营期NH3和H2S排放均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表2有组织排放浓度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二级标准限值。 (4)家禽屠宰车间加热松香非甲烷总烃废气经集气罩+管道引至2#固定床吸附装置(采用活性炭为吸附剂)处理后,依托DA003排气筒达标排放,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排放标准。 项目生猪待宰圈为半砖混、半钢架结构,待宰圈恶臭气体通过及时清除粪便、地面清洗、消毒+喷洒除臭剂+加强通风、绿化等措施后,可有效隔离和净化待宰圈区空气;项目家禽待宰圈设置为密闭厂房,通过加强喷洒除臭剂+加强管理+消毒等措施后呈无组织排放;污水处理站加蓬加盖设置,污水处理站恶臭采取喷洒除臭剂、活性炭吸附+无动力风帽进行无组织排放,项目生猪屠宰厂区、家禽屠宰车间厂区无组织排放厂界NH3、H2S均执行《**省环境污染物排放标准》(DB52/864-2022)中表2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污水处理站检修、检查作业期间喷洒除臭剂等措施,降低废气对周边环境的影响。 2.地表水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与生产废水一同排入生猪****处理站处理达标后排入厂区废水总排口处接入市政污水管道,最终****处理厂一二期进行处理。污水排放标准执行《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457-92)表3中禽类屠宰加工﹒三级标准,其中TN、TP执行《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级标准。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格栅+隔油沉砂池+调节池+气浮机+水解酸化+生物接触氧化池+沉淀池”,处理规模为800m3/d。 3.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严格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分区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为:生猪屠宰厂区危废暂间、生猪****处理站及污水管网、家禽屠宰厂区污水管网、事故池、堆粪池;一般防渗区为:生猪待宰圈、生猪屠宰车间、隔离间、急宰间、杂物间、家禽待宰车间、家禽屠宰车间、初期雨水收集池、化粪池,其余为简单防渗。按照防渗技术要求,确保项目污废水不下渗污染地下水。定期对地下水进行监测,动态了解地下水水质情况,确保项目不对地下水造成污染影响。 4.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厂区各水泵、风机、生产设备等噪声设备的运行管理;对高噪声设备安装减震装置等,定期检查、维护,对降噪效果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及时更换;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避免因设备运转不正常时噪声的增高。厂区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要求。 5.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生猪粪污、家禽粪污采用人工干清粪方式收集暂存于堆粪池(60m3)内,交由当地农户用作农肥;生猪屠宰产生的脏胃内容物、修割废弃物、废猪蹄壳、家禽屠宰过程小毛处理废弃物、污水处理站格栅渣、病死猪、病死畜禽、不合格肉及不可食用肉、家禽屠宰等暂存于隔离间(设置冷藏冰柜),定期委托****进行拉运处置;污水处理站污泥经脱水处理后交由有处理能力单位进行清运处置;家禽屠宰车间废脱毛蜡收集后交由供应商回收处置;锅炉房灰渣及除尘渣收集后暂存于固废暂存间,定期外售综合利用;锅炉软水产生的废离子交换树脂定期更换时由厂家回收处置利用。厂区废机油、润滑油属于危废废物,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药物、****实验室废试剂、在线监测废液分类收集、贮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单位转移、处置。危废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设置。 八、总量控制及特征污染物排放情况 根据《报告书》,本项目建议设置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SO2:0.08t/a,NOX:0.16t/a,有组织颗粒物:0.016t/a,有组织非甲烷总烃:0.00049t/a。 |
报批稿 | ****屠宰场提质改造和增建家禽屠宰车间(报批稿公示版).pdf 链接:https://pan.**.com/s/1xQHh6msO380d2AIvOF-wqA?pwd=1234 提取码:1234 | |||||
评估意见和草拟批复 | ****屠宰场提质改造和增建家禽屠宰车间评估意见.pdf 链接:https://pan.**.com/s/1xQHh6msO380d2AIvOF-wqA?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 | ****屠宰场提质改造和增建家禽屠宰车间建设单位开展的公众参与情况.pdf 链接:https://pan.**.com/s/1xQHh6msO380d2AIvOF-wqA?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 ****屠宰场提质改造和增建家禽屠宰车间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pdf 链接:https://pan.**.com/s/1xQHh6msO380d2AIvOF-wqA?pwd=1234 提取码:1234 | |||||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 | ****环境局环评科0854-****196 (反馈时间:自本公示生成后5个工作日内) |
注:根据《建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有关规定,上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不含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