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兰国资办【2017】28号《兰溪市市属国有企业阳光采购工作指导意见(试行)》,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规定,大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兰溪市梅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现就2023年“诗画梅溪”农旅融合共富示范带项目跟踪审计进行(略),欢迎符合要求的单位前来参加投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编号:(略)
二、采购组织类型:(略)
三、采购方式:(略)
四、采购内容: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有关技术要 求、用途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1 | 2023年“诗画梅溪”农旅融合共富示范带项目跟踪审计 | 详见第三章 招标需求 | 约11.5 |
五、合格(略)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未被“信用中国”((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不接(略)。
六、(略)文件的发售:
1、发售时间:截止至2024年2 月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发售地点:(略)
3、售价:(略)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七、购买(略)文件时应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1、经有关部(略)社保登记证》(或相关社保证明材料)或新版三证及以上合一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身份(略)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略)
4、报名表。
八、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竞标人应于(略)09时30分(时间)前将谈判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兰溪市兰花路79号二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本次谈判将于2024年2月2 日09时30分在兰溪市兰花路79号二楼会议室进行,竞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会议(委托代理人还(略)),若因身份证遗失等原因不能及时提供,可由本人户籍所在地的公安部门出具的临时身份证原件代替,其他证件不予认可。
十、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略)
代理机构联系人:潘女士;联系电话:(略)
兰溪市梅江基础设施建设有限公司
大地工程(略)
2024年 1 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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