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 **区卫庄和丽都名邸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项目
原项目编号: ****
原公告日期: 2024年01月24日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区卫庄和丽都名邸小区老旧小区改造施工项目招标文件补疑1
(项目编号:****)
一、答疑公告
1、本项目招标文件P67页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请问我单位提供项目经理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500万元的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业绩是否符合
答:符合,予以认可。
2、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我公司拟提供实施内容与本项目的匹配程度更相符的老旧小区改造的投标人及项目经理业绩,请问是否予以认可
答:予以认可,业绩所需证明材料须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二、变更公告
1、招标文件P67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业绩”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3分。
2、招标文件P67页商务文件评分标准“项目经理业绩”修改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每提供1个业绩得3分,本项满分3分。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标人:****
地址:**市**路2666号
联系人:高工
电话:0551-****2057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新区**路2588号(**大道与**路**)六楼
联系人:张工
电话:0551-****3263、****3831
2024年1月26日
三、附件
答疑发布日期:2024年0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