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1:新天地小区地下车库A区A11号车位使用权(三次挂牌)
标的1:新天地小区地下车库A区A11号车位使用权(三次挂牌)
项目编号: | **** | 资产类别(实物): | 其他资产 |
转让方名称: | **** | 转让方代码: | 914********4848201 |
转让方类别: | 法人 | 转让方角色: | 出让人 |
转让标的所在地区: | **市 | 挂牌价格(万元): | 4.176 |
挂牌期间(天): | 5 | 挂牌日期: | 2024-01-26 |
是否自动延期: | 否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转让事项说明: | 批准机构:;批准文号: ;批准文件类型:批复;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政府****管理局;核准(备案)日期:2023-07-19;评估基准日:2023-06-02 ;转让说明事项:1、意向受让方报名登记时须分别交纳项目保证金10000元/个****公司指定账户(以挂牌截止时17:00前到达指定账户为准)。此项目不接受担保或第三方代付。 2、受让方需认可**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书》(鄂源之信评报字(2023)第012号),且对内容无任何异议。 3、本次转让的64个车位使用权以现状分开三次挂牌转让。目前标的车位分别位于**市新天地小区地下停车库A区、B区、C区、D区。意向受让方必须对转让标的资产进行现场查勘,并对资产现状予以完全认可的基础上自愿参与竞买。意向受让方报名时须承诺:已充分了解标的的现状和瑕疵,对本次使用权转让可能存在的风险有充分的理解并愿意承担,不因资产受让后可能产生的任何风险对转让方****公司进行追责和索赔。 4、****公司产生的交易费用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5、本次转让的标的车位使用权信息均摘自转让方提供的评估报告。 6、在被确认为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一次性交清尾款及交易费用。 7、成功受让后,转让方配合受让方办理移交手续。 8、挂牌截止后,如仅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的方式转让,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不足部分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付清;如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转让,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直接转为竞价保证金。竞价结束,经确认的受让方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应付款项一次性付清。未竞得转让标的的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至原交款账户。 | ||
源网站链接: | http://portal.****.com/portal/page?to=proUtrm proId=acc086fa****4340b91766cf501aa706 packId=6bc752a0ab5f4248adbcfbabedc28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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