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疑单位名称:****
公司地址:**市经开区洪历路27号辰逸产业园3号楼标准厂房三层303-A号房
邮编:310000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陈钊
联系电话:185****8656
****:
我公司于2024年1月25****公司邮寄递交的关于超声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重)】成交结果的质疑函,对贵公司****公司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核实并征询采购人的意见,****公司提出的质疑事项,依据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回复如下:
质疑事项1:
贵公****集团****公司虚假应标。
贵公司认为:超声治疗仪等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重),竞争性谈判文件中,第二章序号3心肺复苏机需求技术参数:“▲6、病人固定组件含有硬质背板,减少因按压弹性形变而引起的按压深度不足,保障按压深度,提高心肺复苏抢 救质量。”而此次中标结果公示的安保品牌的心肺复苏机型号为E8,此型号心肺腹苏机为绑带式心肺复苏机,没有硬质背板,没有实际满足该参数要求。
质疑事项1答复:
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依据评审办法对竞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小组一致认为中标方“国药集团****公司”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满足该参数要求,贵单位理解中标方所投产品为绑带式心肺复苏机,没有硬质背板,属于单方面的理解和认定,无法定义中标方所提供材料属于虚假应标。
质疑事项2:
成交结果公示不充分。
质疑事项2答复:
成交结果公告内容符合中华人民**国财政部令第74号《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的成交结果公告内容要求。
成交结果公****办公厅财办库〔2020〕50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格式规范(2020年版)》的通知的成交结果公告格式要求。
质疑事项3:
实际响应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
贵公司认为:根据竞争性谈判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序号1超声治疗仪项目需求技术参数:“▲13.****医疗机构皮肤科、整形美容科、妇产科等相关疾病的辅助治疗。”序号3心肺 复苏机需求技术参数:“▲10.电池运行时间:新电池充满电情况下,单块电池最大运行时间不少于60分钟,具有电量指示,低电量指示灯闪烁警示后,仍可连续工作时间≥15分钟。****公司市场调研,市场超声治疗仪、心肺复苏机,贵公司认为能满足要求的供应商不足3家。
质疑事项3答复:
采购人在项目采购前已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明确该参数满足≥3家,经调研分析后决定从市场上挑选性价比高的优质产品,完全符合市场采购普遍性及公开、公正、透明原则。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依据评审办法对竞标人提供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谈判小组一致认为竞标人所提供的证明材料满足该两项参数要求的有效供应商满足3家。
综上所述,质疑人依据材料不充分,质疑事项不成立,对于相关质疑请求均不予采纳。
贵公司如对本次答复不满意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政府****管理部门投诉。
特此复函。****公司对本项目采购活动的监督与支持!
采购代理机构:****
2024年1月26日
附件信息:
![](http://wap.qianlima.com/imgs/xunhuan.pn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