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81434/2024-02260
- 发文机关:****委员会
- 文件编号:铅发改社字〔2023〕105号
- 体 裁: 批复
- 组配分类: 重大建设项目信息
- 发文日期:2024-0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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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整体搬迁建设项目立项申请》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专家评审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为加快我院医疗卫生及疫情防控建设需要,进一步满足当地群众就医需求,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号)、《****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同意建设****整体搬迁建设项目(项目代码****)。
项目单位为****。
二、项目建设地点:**县鹅湖镇。
三、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用地面积约10亩,总建筑面积5076.25平方米,其中包括综合楼2473.6平方米,职工周转房732.84平方米,门诊楼1690.05平方米,门卫室及其他用房180平方米,停车位30个,采购设备一批,及附属配套设施的建设。
四、项目计划建设工期:12个月。
五、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200万元。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
六、项目招****发改委《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第16号令)的要求及招标事项核准意见执行。
七、按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批复项目应附前置条件的相关文件分别是申请立项的文书、资金来源说明。
八、请你单位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政府令第251号)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九、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十、请你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十一、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二、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
其规定执行。
2023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