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榆高速公路LM3项目部沥青拌合站废粉处理竞价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采购项目编号:****
采购项目名称: ****昔榆高速公路LM3项目部沥青拌合站废粉处理竞价采购项目
采购人:****昔榆高速公路LM3项目部
项目监督人:****集团****采购中心(电话:0351-****026)
****工程管理部(电话:0351-****813)
公示期限:2024年 1月29日15时至2023年2月1日15时
****昔榆高速公路LM3项目部沥青拌合站废粉处理竞价采购项目工作已经结束,现将本次竞价的结果进行公示:
一、中标候选人
1、沥青拌合站废粉处理竞价采购项目中标候选人
采购限价:299750元(含9%增值税)
①标段中标候选人名称:****
中标价:299360.36元(含9%增值税)
中标明细:
序号 | 施工项目 | 施工内容 | 数量(t) | 金额(含税)元 | 备注 |
一 | 沥青拌合站废粉处理 | 沥青拌合站废粉处理 | 11000 | 299360.36 |
二、中标候选人单位业绩信息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单位业绩 |
**** | **县四好农村路项目桥梁附属工程施工 |
三、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中标候选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货物的供货厂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n/)平台中无“行政处罚”、“失信惩戒”等不良信用记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近三年内(2021年1月以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四、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对本结果有异议者须在公示期内向项目监督人或招标人署名反映。
2、异议书应包括下列内容:
2.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2.2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2.3法律依据(具体条款);
2.4相关请求及主张;
2.5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投诉人是法人的,投诉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投诉的,投诉书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诉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五、其他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无)
招标人: ****
昔榆高速公路LM3项目部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