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邡市中医医院
医院使用(略)(袋)等回(略)
根据(略),现针对医院诊疗活动中产生的非医疗废物(玻璃瓶、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等)交由第三方(略),欢迎具有相关资质的服务商参与报价。
一、项目内容及要求:
非医疗废物(玻璃瓶、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等):是指在医疗卫生机构使用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排泄物污染的各种玻璃瓶、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等。因抗生素使用控制等多种风险因素均会影响该项目回收量,回收量变化情况请自行衡量并自担风险,中标后不得以回收量变化等原因不履行合同,院方不承担任何回收量波动变化有关的责任。
1.中标人需无条件服从院方的工作安排,做到每周至少一(略)(玻璃瓶、一次性塑料输液瓶/袋/、透析桶等)等,特殊科室按(略)。
2.本次项目服务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如未达到规范要求,院方有权终止合同。
3.完成院内回收项目所需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略)具和用品,不得使用原有塑料袋及医用垃圾塑料袋。
二、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略)(袋)等塑料制品、玻璃输液瓶处置项目的环评审批、环保竣工验收资料,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
3.具备履约所须的回收、运输、处理等专业能力和科学制度体系,回收的输液瓶等塑料制品不得用于医药、食品、化妆品、玩具等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行业,回收废物处理、再生利用溯源机制完整。
4.具备回收处置相关经营范围,具有与回收量相应面积的经营场所。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提供有(略),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7.各潜在投标人投标前充分调研考虑院区、各科室的使用量、回收量以及其他所有风险因素,中标后如拒绝履约的3年内不得参加院方任何投标项目。
三、评标办法:
投标价格按照回收塑料制品重量以吨计算,符合要求,最高价中标。
四、投标要求:
标书密封在一个档案袋中,加盖骑缝章,档案袋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月29日-2024年2月2日止(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 )
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后,我院将组织对报价文件现场拆封、现场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