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荆溪镇桐口村34号、111-2号、302号迁建及落架工程(****人民政府办公室以《****办公室关于荆溪镇桐口村34号、111-2号、302号迁建及落架工程项目会审的纪要》(侯政办项〔2023〕83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建设资金来源财政拨款,招标人为****,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市**县荆溪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①桐口村桐口34号占地面积约442.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②桐口111-2号占地面积约390.03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90.03平方米;③桐口302号占地面积约188.1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88.12平方米。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房屋建筑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范围包括在荆溪镇桐口村34号、111-2号、302号内;招标内容包括①桐口34号屋架、柱、檩等大木结构修缮,椽板望板博风板、屋面、屋脊、截水脊等屋面瓦工程等制安,条石、**框、槛垫石、柱础、基础及墙体等建造,水电、消防管网预埋等;②对111-2号、302号进行建筑落架,梓院、隔墙、檐柱等改造修复;及本项目招标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桐口村桐口34号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桐口村桐口34号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 ;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752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相关规程规范及设计要求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贰 级 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古建筑范围)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具备省级(或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岗位培训证书或****协会颁发的责任工程师证书(古建筑范围)。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0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 。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公司,中标人应当履行纳税义务;(2)其它详见招标文件。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4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地址:**市**区金榕南路10****广场5号楼3层)采用无记名方式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叁万元整。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银行的投标人企业****银行转账的形式交存项目投标保证金,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或②银行保函形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4年2月19日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提交地点为****开标室(**市**区金榕南路10****广场5#楼3层);
7.2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应当持单位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购买招标资料收款凭证原件(一份凭证仅代表一个投标人)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index.shtml)、****官网(http://www.****.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市**县甘蔗街道**大道71号国资大厦第15层,邮编:350100
电子邮箱:/
电话:0591-****0911,传真:/
联系人:翁工
招标代理机构:****
地址:**市**区金榕南路10****广场5#楼3层,邮编:350028
电子邮箱:/
电话:0591-****3304转8810、8823,传真:0591-****3982
联系人:刘佳佳、智莉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
地址:**市**县甘蔗街道**大道71号国资大厦第15层
联系电话:0591-****5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