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地区2024年客户业务推介会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本比选项目为****华东地区2024年客户业务推介会采购项目(项目编号:****),比选人为****,比选代理机构为****。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华东地区2024年客户业务推介会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及分包划分情况:
1.2.1采购估算金额:
标包一 (90万)含税;标包二(40万)含税;标包三(47万)含税。
1.2.2采购内容:针对****客户全业务产品、客户服务及相关销售性活动,组织专项推介会、展览会等活动,进行宣传策划与活动执行代理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客户各项业务品牌策划、塑造、管理、建设、维护等全过程策略支持、整合传播及推广建议、平面广告设计、新媒体运营及营销活动、商务活动等会议执行、策划执行、视频制作)。具体详见技术规范书。
标包 | 执行区域 |
标包一 | **区域 |
标包二 | 苏赣区域 |
标包三 | 沪浙闽区域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CP01734、其他咨询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最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请重点关注处理结果适用的产品品类、处理措施、处理范围、禁限期等关键内容,请务必登录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本项目划分分包(标包),各标包中选人分别各1名。
1.2.3服务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参选人所报不含税单价不得超过分项报价表中已列出的不含税单价最高参选限价,否则否决参选。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须为中华人民**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营业执照等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
2.1.2参选人须具备2020年7月1日起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含)类似项目业绩(线下活动执行类)。
注:所有业绩证明材料都必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原件备查,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合同名称、采购内容、采购金额、甲乙方信息、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双方盖章,时效以合同签订日期或约定的合同生效日期为准;如为框架协议,同时还须提供对应订单,订单须体现与框架协议的对应关系、采购内容、订单金额、甲乙方信息、日期、买方盖章,时效及金额以订单为准。
2.1.3参选人应能够开具符合国家及比选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相关证明或承诺。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参选/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2月4日起)被相关行****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4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2月4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参选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参选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参选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中同一分包(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分包(标包)的同一项目比选。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1月30日8时30分至2月1日17时30分。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
4.2.1邮件获取:
参选人应委托经办人电子邮件发送下述文件后,向比选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比选文件:
a.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或单位介绍信扫描件含经办人身份证扫描件并加盖公章;
b.银行转账凭证截图或扫描件;
c.发票开票信息word版(纳税人识别号或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等);
d.联系人、联系方式等信息。
4.2.2纸质获取:
如需纸质文件,请联系报名联系人后自行前往**省**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分局4楼****招标代理业务部领取。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本次发售不接受现金,请银行转账,并在凭证上备注信息:单位简称+项目编号+标书费+标包号,注意备注内容不要添加特殊符号(+–*;各种括号()等))。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4年2月4日9时30分。
5.2参选文件递交地点:**省**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分局4楼****招标代理业务部四楼开标室。
5.3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唱价,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本项目不再组织现场唱价,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组织远程唱价,比选人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远程唱价。
纸质参选文件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采用邮寄方式送达参选文件递交地点,参选文件送达时间以代理机构接收到参选文件的时间为准,因邮寄或快递的原因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比选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参选文件:
5.4.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5.4.2未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比选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比选文件的。
6.样品的递交
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光采购网(https://caigou.****.cn/ctsc-portal/ctscPortal)、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比选人名称:****
比选人地址:**省**市**区文曲路与燕子河路****科技园
邮编:230000
联系人:姜先生
比选代理机构:****
地址:**省**市高新区科学大道105****分局4楼
邮编:230031
联系人:张帅、夏露超
电话:0551-****0359
邮箱:****@chinaccs.cn
开户名:****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曙光路支行
账号:218********28612
异议接收邮箱:****@chinaccs.cn
比选代理机构:****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