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项目编号:**** 子项目名称:****支行家具采购项目
文件领取地址:**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评标开始时间:2024-02-21 10:30 评标地点:**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
是否支持标书邮寄:否
其他:****受****的委托,****银行**支行迁址家具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递交投标文件。
1、招标编号:RWZB-2023-389-2
2、招标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详见招标服务一览表。
3、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1月30日至2024年2月6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时间)。
4、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纸质招标文件与电子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现场报名方式:投标人须在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前以现金方式缴纳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银行公对公转账方式购买招标文件的,****银行回执或转账凭证、购买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单位全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公司座机、电子邮箱等,发送至****电子邮箱(****@163.com)并及时致电0591-****2357与项目经办人员确认。有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6、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于2024年2月21日09:30(**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递交至**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开标厅,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年2月21日09:30(**时间),地点:**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开标厅。
8、资格标准:
8.1、凡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非法人组织的供应商,均可能成为合格的投标人,须提交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的合格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注:三证合一除外)
(3)投标人组织代码证复印件;(注:三证合一除外)
(4)单位负责人和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格式详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无需);
(6)投标人需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①财务状况报告: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任一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企业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上一年度”是指2022年度或2023年度);****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或者提****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或者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应证明文件;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复印件(同时须提供投标人代表的社保证明材料);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7****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信用信息查询结果: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截止时点前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cn)、信用中国(www.****.cn)两个网站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投标人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的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含网址链接)。
(9)投标人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格式自拟)。
(10)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8.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3、投标人未被列入采购人供应商禁用、退出名单。
8.4、投标人必须是品牌原厂商或是原厂商授权的家具代理商(代理商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原厂商无须提供);
8.5、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及其质量认证证明(提供质量体系认证等相关证明材料);
8.6、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具备完善的售前、配送及售后服务系统,对接采购人订单需求,能及时将产品配送至采购人的指定地点,须提供以上内容的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注:供应商必须同时满足以上所有的资格要求并提供资料,所有提供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应属法定有效期内的,若发生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完变更手续后方可参加投标,****机关核准的变更为准,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应是清晰的,且需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9 、根据相关规定:
9.1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9.2投标人提出的询问或者质疑超出采购人对招标代理机构委托授权范围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告知投标人向采购人提出。
9.3评审专家应当配合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答复投标人的询问和质疑。
10、质疑期限: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根据规定,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11、招标文件如有变更,****将通过以下网站通知,请投标人关注:
①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www.****.com)
②金采网( http://www.****.com/)
12、参与投标的单位不应将本次采****政府采购与招标,本次招标属于企业采购,相关制度规定参照企业内部制度执行。
13、采购人:****
地址:**省**市观风亭街6****中心21层,邮编:/
电子邮箱: / , 电话:0591-****5348,
联系人:黄向兵
举报方式:联系电话:【0591-****6181】
采购代理机构: ****
地址:**市**区**园路52号华润万象城(三期)S11#楼6层,邮编: 350001
电子邮箱: ****@163.com ,
电话: 0591-****2357,传真:0591-****1266
联系人: 林停、王臣虹、刘利斌
投诉电话: 0591-****2269
14、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汇入账号: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银行****公司****支行
账 号:100********0010001
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内容及要求 | 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1-1 | 中信银行**支行迁址家具采购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章 | 1批 | 632011.25 | 6000 |
备注:
1、投标人可按合同包投标,对同一合同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投标时必须完整。评标与授标以合同包为单位。
2、未经采购人允许,中标人不得以任何形式将项目转包、分包,对违者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中标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