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
如皋市江安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名称:
江安镇府前西路北侧(人民路口至环镇西路段)路灯维修项目
三、预算金额:(略)
(略)
四、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应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响应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叁级以上(含);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为方便施工及以后的维修,响应供应商需自购有高空作业车,且至少有一人拥(略)。
报名时携带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证件类文件采用复印件,所有文件材料需加盖公章。
六、采购需求:
1.地点:江安府前西路北侧(人民路口至环(略));
2.对江安镇府(略)(人民路口至环镇西路段)的路灯进行维修。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七、报价要求:
1.投标报价方式:本工程项目采用全费用固定单价报价。投标人自主踏勘现场,投标报价时必须充分考虑施工期间人工、机械、各类建材及施工期间国家政策等风险。所报投标价格包含主材费、施工(略)除发包人要求变更外,投标单价一律不作调整。
因发包人要求工程变更引起工程项目或其工程数量发生变化时,按照下列规定调整:A 、变更引起工程量增减,按照投标固定单价执行。B 、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项目增加由投标人提出,经发包(略)。
2.(略)程项目和工程量填报单价(合价)。每一项(略)。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投标人未填报单价或合价的工程项目,在实施后,招标人将不予支付,并视为该项(略)。
八、文件接收时间和地点:
请投标人于(略)午9:30前携带资质材料到江安镇政府1号楼317办公室报名。
九、评审时间和方法:
(略)元人民币(含税开票)。(1)投标人不得少于3家(含3家),现场报名不足3家时,直接进行谈判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2)根据价格单因素法:现场报价清单报价,最低价中标;(3)现场报价时,评标委员会认为价格不具备竞争时可进行二次报价或者宣布流标;(4)当最后报价中具有最低报价的供应商多于1名时,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进行现场竞价,直至报价出现差别时为止。
十、保证金事宜:
本项目履约担保金为中标合同价10%,中标人应(略),待该项目保质期满无安全质量问题后,一次性无息退还。
十一、采购人联系方式:
龚蕾蕾 (略)
十二、其他事项:
1、安全文明施工:本项目安全文明施工由成交供应商全权负责,现场要确保文明施工,服从采购人、监理及有关方面的管理,施工期间水、电(略)
2、施工过程中需做好场地的封闭措施,安装、调试、培训、维护安全责任由成交供应商全部负责;
3、成交供应(略)行保修。保修期验收合格之日起贰年。
4、成交供应商不得拒绝完成采购人在施(略)
5、中标候选人待公示1天无异议后,与江安镇人民政府签订相应合同;
6、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历天内,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7、本合同价款采用全费用固定单价方式确定。
8、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于当年农历年底付至合同价的40%,第二年农历年底(略),第三年农历年底付清尾款。每次支付前,承包人均应出具符合发包人财务规定以及开票报税(略)
下载江安镇府前西路北侧(人民路(略))路灯维修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