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村街道建筑装修垃圾和可焚烧垃圾处置消纳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重新招标]
梅村街道建筑装修垃圾和可焚烧垃圾处置消纳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第二次)[重新招标]
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梅村街道建筑装修垃圾和可焚烧垃圾处置消纳项目。项目业主为(略),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梅村街道建筑装修垃圾和可焚烧垃圾处置消纳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 项目概况 2.1.1 合同估算价:(略) 2.1.2 其他:/ 2.2 招标范围:梅村街道建筑装修垃圾和可焚烧垃圾处置消纳。 | |||||||||||||||||
3、(略) | |||||||||||||||||
3.1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的要求: 3.1.1 投标人须是(略) 3.1.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1.3 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略))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略))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的(略) 3.1.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3.1.6提供被授权委托人和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职工养老保险手册》(内附(略)年12月由社保局出具的缴费证明)或由社保机构出具的(略)年12月的缴费证明。 3.2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的资质: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01月30日 18时 至 2024年02月04日 18时(法定节假日除外)。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招投标业务管理系统(http://(略)com.cn:9107/TPBidder/memberLogin); (略)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及开标时间、地点 | |||||||||||||||||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略)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略)。 | |||||||||||||||||
6、资格审查 | |||||||||||||||||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
7、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次招标公告在无锡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有限公司网站发布。 | |||||||||||||||||
8、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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