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 | 发布机构 | 生态环境局 | 发布日期 | 2024-01-30 |
文 号 | 主 题 | 环境保护 | 体 裁 | ||
组配分类 | 时效说明 | 操作 |
2024-01-30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关于《****年产4000吨保温材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我局拟予审批,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
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保温材料项目
建设地点:**市**区丁集镇五里工业集中区1-4号
二、环保措施
1、本项目租赁现有厂房进行生产。施工期设备安装过程中,应采取相应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产生的固体废物妥善处理。
2、根据“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进一步完善厂区排水管网。生活污水经厂区化粪池处理****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尾水排入二大沟。
3、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废气主要包括发泡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切边、切割、压花以及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项目发泡挤出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采用微负压密闭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切边、切割、压花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破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采用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处理后废气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的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表9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3限值要求;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2/4041-2021)表2中监控点浓度限值。
4、合理内部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声、消音、减震等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排放标准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5、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理;废包装袋外****公司;边角料、收集粉尘回用于保温板生产;废活性炭、废滤网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一般固废和危险废物管理相关规定,做好收集、暂存及处置工作。
三、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工艺或污染防治措施与报批的内容不符或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四、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省排污口设置及规范化整治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规范化设置各类排污口。
五、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自批准之日起满5年,建设项目方开工建设的,建设单位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当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向我局重新报批环评文件。
六、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组织开展项目竣工环保设施“三同时”验收工作,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式投入生产。同时,建设单位应按要求申请办理排污许可证或排污登记,做到规范排污。
编制单位:****公司
编制主持人:姜锋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202********000000003)
公示期限:2024年1月30日--2024年2月4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地址:****服务中心环保窗口
联系电话:****6804
报告表全文:请到邮箱****@163.com(密码Hbj****6804)查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