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海亮股份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高性能汽车换热及供电系统用精密铝制品建设项目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境保护部《关于发布的公告》(国环规环评(017)4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现将****年产15万吨高性能汽车换热及供电系统用精密铝制品建设项目先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年产15万吨高性能汽车换热及供电系统用精密铝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省**市**市**环保高新区下四湖区块
公示内容:验收报告(验收报告、验收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2024年3月5日,共20个工作日
联系人:沈工
联系电话: 0571-****9710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附件1:会议签到单.pdf662.3 KB,
附件2:****验收意见.pdf946.8 KB,
附件3:****验收报告.pdf13.5 MB,
附件4: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pdf2.1 M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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