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1月16日一1月31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月16日-31日我局对7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1月31日-2月6日(7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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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月16-1月31日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
序号 | 批复名称 | 审批文号 | 批准时间 |
1 | ****关****集团鄂托克****公司中水回用及零排放系统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4]2号 | 2024.1.18 |
2 | ****关于内****能源站-配套PSA氢气低中压设备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4]3号 | 2024.1.18 |
3 | ****关于******公司**镇饮用水达标提标工程(二期)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4]4号 | 2024.1.22 |
4 | ****关于**帝泰****公司加油、加气、加氢、充电桩合建站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4]5号 | 2024.1.22 |
5 | ****关于******公司专利技术产业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4]6号 | 2024.1.26 |
6 | ****关于阿尔巴斯苏木乌****小组至沙渠井公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4]7号 | 2024.1.26 |
7 | ****关于木凯淖尔镇召稍村一社环湖路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鄂环鄂评字[2024]8号 | 2024.1.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