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吉利欣旺达动力电池项目一期 (一阶段年产3.48GWh动力电池组)
****欣旺达动力电池项目一期 (一阶段年产3.48GWh动力电池组) | 项目代码 ||
** | 环评文件类型 报告表 | |
版本:2021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 C3841-锂离子电池制造 | |
077-电机制造;输配电及控制设备制造;电线、电缆、光缆及电工器材制造;电池制造;家用电力器具制造;非电力家用器具制造;照明器具制造;其他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 | ||
污染影响类 | 工程性质 非线性 | |
****高新区张范街道**路88号 | ||
****环境局****分局 | 环评审批文号 枣环高行审〔2023〕B-7号 | |
2023-05-29 | ||
**** | 排污许可批准时间 ||
202300 | 项目实际环保投资(万元) 5000 |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400MA9501F81Q | |
**** | 运营单位社会统一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400MA9501F81Q | |
******公司 | 验收监测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0400MA3NF6B1XG | |
2023-07-01 | 验收监测时工况 无 |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01-03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 2024-01-30 | |
网站 https://gongshi.****.com/h5public-detail?id=373553 | 自验信息提交时间 2024-01-31 |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生产废水:正、负极制浆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塔喷****处理站处理后通过DW001排放口排至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公司)深度处理。 生活污水:食堂废水经1座隔油池预处理,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和空调系统冷却定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污水混合后通过DW002排至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公司)深度处理。 | DW001排放口生产废水执行《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2 标准,同时满****处理厂(****公司)接管限值;DW002排放口废水排放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同时满****处理厂(****公司)接管限值 | 经化粪池处理后的联合车间北半部分、综合库房、测试中心的生活污水,正、负极制浆设备清洗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喷淋****处理站处理后通过DW001排放口排至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公司)深度处理。食堂废水经1座隔油池预处理,联合车间南半部分、综合库房、办公楼的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和空调系统冷却定排水、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锅炉排污水、纯水制备废水混合后通过DW002排至市政管网进****处理厂(****公司)深度处理。 | 根据检测结果,DA001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1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3.6mg/L,氨氮最大浓度0.489mg/L,悬浮物、总钴未检出生产废水排放口废水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2 标准****处理厂(****公司)接管限值。 根据监测结果,DA002废水排放口化学需氧量最大浓度135mg/L,五日生化需氧量最大浓度32.8mg/L,氨氮最大浓度18.4mg/L,动植物油最大浓度1.63mg/L,生活废水排放口废水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表4的三级标准****处理厂(****公司)接管限值。 | 达标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投料、分条制片粉尘由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的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车间为万级洁净车间。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 | 投料、分条制片粉尘由滤筒除尘装置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焊接烟尘经设备自带的焊烟净化器处理后在车间无组织排放,车间为万级洁净车间。 | 无组织颗粒物厂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216mg/m3,非甲烷总烃厂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56mg/m3,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无组织排放限值(颗粒物:0.3mg/m3、非甲烷总烃2.0mg/m3);非甲烷总烃车间外一点最大排放浓度为5.01mg/m3,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中排放限值要求(30mg/m3);硫化氢厂界外浓度最大值为7×10-3mg/m3,氨厂界外浓度最大值为0.09mg/m3,臭气浓度厂界外最大值为16(无量纲),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中无组织排放限值(氨:1.5mg/m3、硫化氢:0.06mg/m3、臭气浓度:20(无量纲))。 | 达标 |
1 | 拆解房废气由集气系统收集后经火花预处理器+过滤器+旋流净化塔处理+蜂窝活性炭净化器处理后通过25m高DA020排气筒排放;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拆解房废气由集气系统收集后经“火花预处理+过滤(除尘)+旋流净化塔(喷淋)+除雾+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25m高DA001排气筒排放; | 拆解房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浓度为3.27mg/m3, | 达标 |
1 | 打胶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经DA019排气筒高空排放,排放高度为25m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 | 打胶废气:经集气罩+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收集处理后经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7排气筒排放; | 打胶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浓度为2.59mg/m3 | 达标 |
1 | 废水处理站恶臭经管道收集后通入生物除臭塔(1座)除臭后经1根25m排气筒(DA018)排放; | 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中有组织排放速率 | 废水处理站恶臭经管道收集后通入生物除臭塔(1座)除臭后经1根25m排气筒DA008排放 | 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氨的最大排放速率为0.121kg/h,硫化氢的最大排放速率为2×10-4kg/h,臭气浓度最大值为4168(无量纲), | 达标 |
1 | 5、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建筑物屋外排放(DA011~DA017),排放高度为高于建筑物1.5m; | 《**省饮食油烟排放标准》(DB37/597-2006)中标准限值要求 | 食堂油烟: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专用烟道引至建筑物屋外排放(DA011~DA013),排放高度为高于建筑物1.5m;其中DA012和DA013为排放蒸汽烟道。 | 食堂油烟最大浓度0.9mg/m3 | 达标 |
1 | 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密闭收集+10%氢氧化钠和碳酸钠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m排气筒(DA010)排放;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 | 实验室废气经通风橱密闭收集+两级碱液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1根25m排气筒DA006排放; | 根据检测结果,氯化氢未检出,非甲烷总烃3.34mg/m3,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表2的二级标准限值(氯化氢100mg/m3:非甲烷总烃:120mg/m3);氮氧化物未检出,满足《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 /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NOx:100mg/m3)。 | 达标 |
1 | 注液废气:“水喷淋塔+除雾箱+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经25米排气筒(DA006~DA009)排放;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标准限值要求 | 一次注液废气由“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9排气筒排放;二次注液废气由“水喷淋+除雾+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25m高DA002排气筒排放; | 一次注液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浓度为2.59mg/m3,二次注液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浓度为7.14mg/m3 | 达标 |
1 | 涂布烘干废气:经NMP冷凝回收系统+转轮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25m排气筒(DA004~DA005)排放; | 《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中标准限值要求 | 布烘干废气:经NMP冷凝回收系统+转轮吸附装置处理,尾气经25m排气筒DA010排放; | 涂布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最大浓度为3.48mg/m3, | 达标 |
1 | 锅炉废气经超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DA001~DA003)排放; | 《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 | 锅炉废气经超低氮燃烧器处理后通过30米排气筒(DA003~DA005)排放; | 根据检测结果,DA003锅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2.6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35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烟气黑度 1(级))。 DA004锅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3.0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42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烟气黑度 1(级))。 DA005锅炉废气排气筒颗粒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2.4mg/m3,二氧化硫未检出,氮氧化物最大折算排放浓度为37mg/m3,烟气黑度小于1级,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4-2018)表2重点控制区排放浓度限值(颗粒物:10mg/m3;二氧化硫50mg/m3、氮氧化物100mg/m3,烟气黑度 1(级)); | 达标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隔声、基础固定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限值(昼间65dB(A),夜间55dB(A)) | 达标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是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1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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