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 恒**一期、二期消防设施维修工程项目
二、项目编号:****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开标时间:2024年1月30日14时30分
五、开标地点:****
六、公示时间:2024年1月31日至2024年2月4日
七、****委员会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
(1)投标报价:壹佰陆拾贰万伍仟叁佰壹拾元陆角陆分(¥****310.66元)
(2)工期:90日历天
(3)工程质量:合格
(4)项目负责人:左玉良(一级建造师)
(二)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1)投标报价:壹佰陆拾叁万零捌佰壹拾元叁角伍分(¥****810.35元)
(2)工期:90日历天
(3)工程质量:合格
(4)项目负责人:邸徐(一级建造师)
八、招标人:****
九、招标代理机构:****
十、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代理机构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183****0713。
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若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