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心**防涝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中心**防涝提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月31日-2024年2月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631-****853(**市临港区行政审批大厅)
通讯地址:****管委会行政审批大厅
邮 编:264211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中心**防涝提升工程 | 林泉河流域,林泉河上游毕家庄支流流域,山马**道头支流流域,202省道(张家瞳)低洼点 | **** | 威****研究所有限公司 | ********中心**防涝提升工程位于**市临港区,****中心**防洪设施进行提升改造,包括林泉河、毕家庄支流、山马**道头支流,202省道(张家瞳)低洼点改造,内容包括河道清淤30.8万m3,建设护岸墙2.6公里,建设地下沉砂池10座,绿化恢复12500m2,河底片石混凝土铺底工程6000m3,更换雨水管道400米等。 | 施工期 对河流水质环境影响:悬浮泥沙的影响范围较小,施工结束后影响消失。施工作业时,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现场洒水抑尘或运输设备清洗等,不外排;施工人员生活污水经旱厕收集后定期清运。 对河流生态环境影响:悬浮泥沙可能引起水体悬浮物浓度增加,造成水体浮游植物生产力下降,游泳生物的回避效应使得该流域的生物量有所下降,施工结束后逐渐得到恢复。 对陆域生态环境影响:临时占地建设后恢复地貌,无树木砍伐,严格规范施工作业,对植被的影响较小,对土壤的影响较小,施工结束后,对临时占地进行回填、平整处理,植被恢复,减少发生水土流失的可能。 对大气环境影响: 施工扬尘会对周边的环境空气质量造成一定不利影响,避免大风天气作业;施工单位应加强设备维护,选用合格的燃油,避免排放未完全燃烧的黑烟;淤泥不堆存,产生恶臭对周围环境影响很小,避免大风天气作业,运输工具进行加盖密闭,减少滞留时间。 对声环境影响: 采用先进快速施工工艺,缩短工期,减少施工噪声影响的时间,加强对机械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正确操作;对运输车辆采取控制车速、减少鸣笛、禁止夜间施工等措施。随着施工结束,影响就会消失。 固体废物环境影响: 清理的河道淤泥交有资质的固体废弃物处置单位进行**化利用;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场处置,对周边环境没有影响。 营运期对局部空气环境、河流生态环境、陆域生态环境、生态多样性等均起到积极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