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瑞信复合材料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环评拟审批情况 详细
受理号(号) | **** |
项目名称 | ****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省**市清溪镇利晖路22号2号楼101室 |
建设单位 | ****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市****公司 |
项目概况 | ****位于**省**市清溪镇利晖路22号2号楼101室。****中心坐标: 北纬22°48'44.683",东经114°10'56.800"。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占地面积600m2,建筑面积600m2,主要从事玻璃纤维管、玻璃纤维杆的加工生产,加工生产玻璃纤维杆50.15t/a、玻璃纤维管34t/a。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项目投料工序产生的颗粒物车间内无组织排放,加强车间管理;项目搅拌、上料、成型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含苯乙烯)、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废气设置于密闭车间,设置集气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后引至 “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处理后经排气筒高空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加强车间管理;雨水雨污分流,雨水和生活污水分开收集、分开处置,雨水经厂区雨水收集渠收集后排至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放;裁切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定期补充损耗;设备噪声选用低噪设备,采取减振措施;车间墙体、窗户应按良好隔音效果设计和建设;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公司回收处理;危险废物统****公司回收处理,并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统一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无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我单位承诺严格按照国家“三同时”政策及时做好有关工作,保证环保工程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
公示时间 | 2024-02-02 |
联系人 | ****环境局清溪分局 |
联系电话 | 0769-****3786 |
通讯地址 | **市清溪镇清凤路98号城建国土大楼 |
初步审查意见 | 一、建设项目工程分析不全;二、评价标准有误;三、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有误四、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区域环境质量现状、环境保护目标及评价标准、主要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鉴于上述问题,拟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不予批准的审查意见。 |
初步审查意见附件 | |
备注 | 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五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五个工作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提出书面听证申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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