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部医院中药饮片配送服务需求公示
一、公示目的:因临床需要,根据我院年度工作计划,需采购中药饮片配送服务。为确保采购活动公平公正和竞争充分,现将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条件进行网上公示。诚邀广大供应商及生产厂家对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的完整性、合理性、公正性提出具体意见建议,防止出现指向性排它性参数。
二、项目名称: 中药饮片配送服务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简介: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1.需要3家中药饮片供应企业,供应我院药房使用的中药饮片。
*2.供应企业若为中药饮片生产企业:须是在中华人民**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具备有效的《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GMP)、《营业执照》等;生产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药饮片炮制规范》(2023年版)及其他现行炮制规范(须提供相关依据);经营范围应包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用毒性药品(毒性中药材、毒性中药饮片)等。
*3.供应企业若为药品经营企业,须具有在**市区域内中药饮片经营资格、经营的饮片生产企业具备《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中药材、中药饮片、医疗用毒性药品(毒性中药材、毒性中药饮片)等;所经营的中药饮片品种检测项目应达到全检或提供相关检测报告,报告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年版一部)、《****药炮制规范》(2023年版)及其他现行版行业标准等检测项目的要求。
*4.中药饮片供****园林绿化局颁发的行政许可决定书,关于同意出售、利用列入名录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政许可决定等的相关批件。
*5.****政府采购网(www.****.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二)、服务要求
*1.供应企业供应的中药饮片及其制品不得出现虫蛀、霉变、走油等变质现象。有效成分、杂质、水分、灰分、非药用部位、辅料、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量以及二氧化硫含量等应符合《中国药典》2020版一部标准要求。
*2.饮片包装外观整洁,不得出现细末太多、沙土多的情况。中药饮片包装必须使用无毒、无害符合药品包装标准的材质进行严密包装。
*3.供应企业供应的中药饮片及其制品的标签应注明品名、产地、规格、生产企业名称、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批号、生产日期等,并有质量合格的标志,实施批准文号管理的中药饮片必须注明批准文号,每种中药饮片配送时需将质量检测报告随货同行。
*4.供应企业须满足我院目录内的各个规格的中药饮片品种的供应,****医院要求提供免费的二次加工(如分包装、打粉、破碎、切片等)、临方加工、临方炮制等服务。
*5.供应企业在应标后应提供目****医院留样,每个品种不少于100g,贵重药品不低于50g,名贵药品不低于5克;医院收货验收时根据留样验收,与样品不符的有权拒绝收货。
6.供应企业能够根据我院的需求提供中药代煎和煎膏服务;具备科学性、综合性、适用性、准确性的中药饮片等级评价体系,并能够提供不同等级的优质饮片。
*7.供应企业合约服务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合同应附中标品种报价表,合同内不得以任何理由涨价、断货或降低供货质量标准;如根据预判中药饮片存在市场波动时,应在签署次年合同时进行显著性声明,并充分说明价格调整依据,不可抗力原因导致的除外,否则取消中标资格,终止供应合同。
(三)、服务人员要求
供应企业具有相适应的中药饮片生产、经营相关的专业技术人员、质量检测人员,以及质量检测条件与系统以保证中药饮片供应的质量。
(三)、配送要求
1.供应企业承诺配备专用车辆用于药品运输,并承诺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严格执行运输操作规程,并采取措施保证运输过程中的药品质量与安全。
2.根据药品的温度控制要求,在运输过程中采取必要的保温或冷藏、冷冻措施,运输药品应当有记录,实现运输过程质量追溯。
3.供应企业需有紧急配送方案:急需药品3小时内配送到位;
4.供应企业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方案及措施;
5.供应企业有突发事情的处理方案:****,优先保障配送。
七、公示时间
1.时间: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21日
每天上午08:30-11:3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2.地点:**市西**
3.方式:供应商对本次公示内容存在合理化建议的,请在公示期内,采取专人送达、邮寄(需在公示期内电话或短信通知,短信优先)等方式书面递交我部,提出的意见建议应当详细具体、理由充分、实事求是,不得有意排斥其它潜在供应商。反馈材料应当写明供应商名称并加盖单位印章,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包括质疑人姓名、联系方式、所在公司近六个月个人缴纳社保证明及其它有关设备参数的证明)。
对供应商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将进一步论证完善需求参数和商务资质要求,****公司未按要求提供合理化意见建议,我部不予受理,也不做出书面回复。本次医疗设备参数公示期结束后,将不再受理设备参数质疑。
八、联系方式(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 王老师 010-****9295
某部医院
2024年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