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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公司报批的《****2万t/年R125联产500t/年R116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2万t/年R125联产500t/年R116项目为技改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万元,占比15%,选址在**市**县乳城镇新材料产业园,地理中心坐标为:E 113°22′28.01″、N 24°44′12.88″,**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新增R116产能为500吨/年(主产品),因此本次技改项目完成后,主要产品产能为年产2万吨五氟乙烷(R125)、3万吨二氟甲烷(R32)和1万吨四氟乙烷(R134a)、500吨六氟乙烷(R116)。本次技改项目属于R125装置副产回收综合利用项目,R125装置区总用地面积为2830m2,本次技改是在R125装置内部进行技改,不新增用地。本次技改项目依托原R125装置的劳动定员,不新增劳动定员,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和控制技术,管理和生产岗位将合理配置职工人数,因此技改完成后劳动定员仍为350人。现有项目年工作天数330天,生产车间为一天三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项目厂区不设员工食宿。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环境局乳源分局的初审意见****控制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你单位须认真研读报告书及技术评估意见,在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实施厂区雨污分流。本次技改项目新增废水主要为碱洗、水洗废水,新增生产废水的污染物主要为COD、SS、氯化物、氟化物。新增生产工艺废水****处理站****处理站)预处理,采取“混初期雨水+制冷剂生产废水经酸碱中和池+混凝沉淀池+中间水池+多介质过滤器+CASS2池+CASS3池”工艺预处理,达到《农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间接排放标准限值、《**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园区污水厂纳管标准****园区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处理厂经处理后的废水达到**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5581-2016)表1直接排放标准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三者的较严者、二硫化碳参照执行**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33/199-2018)表2一级标准后排放至南水河。
严格实施厂区雨污分流,建设初期雨水池。项目应严格划分防渗区域,并采取严格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环境。
本次技改项目新增CODcr0.0025 t/a、NH3-N0.0003 t/a,****园区****处理厂总量内。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有R116脱轻塔工艺废气,乳源****公司**焚烧炉投入使用前,R116脱轻塔工艺废气排至酸回收处理装置(焚烧炉+急冷塔+酸吸收塔+碱洗塔+分离器)处理后经40m排气筒达标排放,乳源****公司**焚烧炉投入使用后,****公司的废气和废液、****公司现有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和废液、扩建生产线产生的废气和废液均送至**焚烧炉处理,物料焚烧废气经“石墨急冷塔(两套)+一级水洗塔+二级水洗塔+一级碱洗塔+二级碱洗塔+湿式电除尘+活性炭吸附塔+气/气换热器+二次升温室+SCR 脱硝”处理后通过高40m 排气筒DA004 ****公司的新增排气筒)达标排放。乳源****公司**焚烧炉投入使用前,废气排放执行《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表3中排放浓度限值要求,乳源****公司**焚烧炉投入使用后,废气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4-2020)中的较严者标准。无组织排放的氟化物、氯化氢、非甲烷总烃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内VOCS 无组织排放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特别排放限值。
现有项目****排污许可证(许可证编号:914********921066X001P),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指标为:SO2 46.003t/a、NOX66.868t/a、VOCS 0.878t/a、颗粒物11.867t/a。本技改项目在乳源****公司**焚烧炉投入使用前,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颗粒物11.8203t/a、二氧化硫45.9231t/a、氮氧化物66.4416t/a,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量:颗粒物0.0467t/a、二氧化硫0.0799t/a、氮氧化物0.4264t/a,在乳源****公司**焚烧炉投入使用后,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颗粒物11.7735t/a、二氧化硫45.8428t/a、氮氧化物66.0134t/a,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量:颗粒物0.0935t/a、二氧化硫0.1602t/a、氮氧化物0.8546t/a,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在许可证范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减振、隔声、优化厂区布局等声源、传播途径控制措施,确保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施工噪声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本次技改项目运营期新增的危险废物R116废催化剂(类别HW45,废物代码为261-084-45)、废分子筛(类别HW45,废物代码261-084-45)、废包装材料(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废手套(类别HW49,废物代码900-041-49)、废机油(类别HW08,废物代码为900-249-08)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并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管理处置。
(五)严格落实环境防护距离,控制好二噁英等污染因子,确保环境安全,建立健全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应急体系,完善并严格落实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污染防治、环境风险防控设施的管理和维护,配备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设施,切实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你单位应严格落实环保设施安全生产工作相关要求。
(六)加强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污染处理设施管理制度、运行记录台账制度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
(七)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企业生态环境管理。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拟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依法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同时,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完善相关的排污手续。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单位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
六、****分局严格落实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管。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生态环境局乳源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环境局
2023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