颖兴新****公司:
你公司报批的《颖兴新材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等材料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项目选址****工业园区沙水片区胜泉东侧地块(********工业园),主要建设内容为厂房2栋、综合楼1栋、宿舍楼2栋及配套设施,投产后年产润滑剂0.8万吨、皮膜剂6万吨、促进剂0.2万吨、附膜剂2.5万吨、高分子润滑剂0.5万吨,总用地面积为32666m2,总投资10000万元,环保投资225万元,占总投资2.25%,劳动定员20人,全年工作330天,生产线每天24小时,实验室每天8小时,厂区提供食宿。项目的《**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为:****。
二、根据报告书的评价结论、******分局的初审意见****控制中心的技术评估意见,在全面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和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并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书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和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建设和运营中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高分子润滑剂生产有机废气经过“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8m高DA001排气筒排放;实验室有机废气经过“活性炭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5m高的DA002、DA003排气筒排放;实验室酸雾废气经过“SDG碱性材料吸附”处理达标后通过18m高DA004排气筒排放;食堂油烟通过油烟净化处理后通过DA005排气筒排放。DA001、DA002、DA003排气筒废气污染物VOCs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DA004排气筒废气污染物氯化氢执行**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DA005排气筒废气污染物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标准。
采取密闭、封闭等有效措施,有效提高废气收集能力,确保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满足《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等的相应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皮膜剂废气水喷淋废水作为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地面清洗废水、产品桶外表面清洗废水、初期雨水进入清洗废水处理系统处理后,回用于产品桶外表面清洗及地面清洗,不外排;****实验室废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及化粪池预处理后,依****园区污水厂,****水厂处理后达**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中的较严者后排入墨江(**瑶村至**上**河段)。同时,做好生产区、物料存放场所、危险废物临时堆放场所、废水处理设施等的地面防渗措施,防止污染土壤、地下水。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减振、消声、厂房隔声等措施,确保四周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3类标准要求。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产生的废检测试剂及包装物、废气处理中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石英砂、废水处理中废活性炭、废水处理污泥、危化品废包装材料等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的废物,其污染防治须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危险废物管理的有关规定,送有资质的单位处理处置;除尘灰作为原料回用;一般废包装材料定期外售综合利用;生活垃圾依托当地环卫部门收集清运。
(五)制订并落实有效的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设置足够容积的废水事故应急池,防范污染事故发生。
(六)加强项目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环境保护各项规章制度,建立污染处理设施管理制度、运行记录台账制度等。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规范设置排污口。
(七)在项目施工和运营期间,主动发布企业环境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建立畅通的公众参与渠道,及时解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八)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为颗粒物0.828t/a、氮氧化物0.428t/a、VOCs0.356t/a,其中氮氧化物总量来源于已****公司和3家砖厂、VOCs总量由建滔积****公司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项目替代。水污染物排放量为COD0.046t/a、NH3-N0.006t/a,****园区污水处理厂。
三、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
四、报告书经批准后,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你公司应当重新报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五、你单位应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生态环境管理,推进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和防范措施。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在投入生产或使用并产生实际排污行为之前,应依据现行《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要求,完善相关的排污手续。项目建成运行后,你单位须按照相关法规政策,自行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竣工验收,编制验收报告,并依法做好相应的信息公开。
六、****分局严格落实事中事后属地监管责任,按照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监管工作机制的意见》(环执法〔2021〕70号)要求,加强对该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管。你单位应在收到本批复后20个工作日内,将批准后的报告书送******分局,并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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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