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规定,2023年12月21日,项目建设单位****组织了G5011芜合高速公路林头至**立交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建设单位成立了由3名外部专家和20位建设单位、参建单位和管养单位代表组成的验收组。验收组通过实地查看现场,观看视频资料,查阅内业资料,并听取有关单位汇报,经过细致深入的质询讨论后,一致同意本项目通过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现将本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结果进行公示,主要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G5011芜合高速公路林头至**立交段改扩建工程
二、建设地点:**省**市**县、**市,**市**县
三、公示内容:G5011芜合高速公路林头至**立交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G5011芜合高速公路林头至**立交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
四、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五、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电话或以书面形式反馈,如个人提出异议须署本人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验收调查单位:****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合****开发区湖****基地三期(南区)B座215-13
联系人:唐长红 联系方式:0551-****4196
电子邮箱:****@qq.com
建设单位:****
地址:**省**市**路1666号
联系人:张菊茹 联系方式:0551-****8229
电子邮箱:****@qq.com
联系人:陈 思 联系方式:135****6567
电子邮箱:****@qq.com
****集团
2024年2月2日
G5011 芜合高速公路林头至**立交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调查报告.pdf
G5011 芜合高速公路林头至**立交段改扩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