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氏县自然资源局卢氏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略)(网址:gzjy.smx.gov.cn)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1日08时40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编号:(略) | |||||||||||||||
2、项目名称:**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项目 | |||||||||||||||
3、采购方式:(略) | |||||||||||||||
4、预算金额:1,684,400.0(略) | |||||||||||||||
最高限价:168440(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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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略)(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县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略) | |||||||||||||||
6、合同履行期限:(略)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1、满足《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略)《中小企业声明函》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响应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响应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响应人须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响应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测绘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或注册测绘师资格,并提供劳动合同及(略)来连续6个月的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略)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会计报表为准(注企业会计报表应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注册时间不足一年的投标企业可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近期财务报表);) 6、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略)来任意一个月企业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8、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略)具本企业无商业贿赂和不正当竞争行为承诺书); 9、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略) 和豫财购【(略)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略)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略)gov.cn)】(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信息截图),查询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磋商截止时间前。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11、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企业做无效标处理。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响应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和复查。 | |||||||||||||||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1.时间:(略)至 (略)每天上午08:00至12:00,下午12:01至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2.地点:(略)(网址:gzjy.smx.gov.cn) | |||||||||||||||
3.方式:响应人凭CA数字证书通过(略)(网址:gzjy.smx.gov.cn),点击交易平台选择“市场主体登录”,在所参与项目右侧点击参与投标,即可直接下载本项目磋商文件 | |||||||||||||||
4.售价:(略) | |||||||||||||||
四、响应文件提交 | |||||||||||||||
1.截止时间:(略)8时40分(**时间) | |||||||||||||||
2.地点:(略) | |||||||||||||||
五、响应文件开启 | |||||||||||||||
1.时间:2024年0(略)(**时间) | |||||||||||||||
2.地点:(略) | |||||||||||||||
六、发布公(略) | |||||||||||||||
本次招标公告在《**省政府采购网》《**市公共**交易中心》、《》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 | |||||||||||||||
七、其他补充事宜 | |||||||||||||||
1、本项(略),审查内容以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市公共**交易系统上传的投标文件的信息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同时,响应人需要(略)。否则,由此造成应得(略),由响应人承担责任。 2、响应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不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采购人不组(略)。 4、本项目评分业绩以投标文件业绩信息为准,可使用电子营业执照。 5、根据优化营商环境的要求,评标时以投标文件为准: (1)资格评(预)审部分:资格评(预)以投标文件为准,其上传资料真实性由响应人自行承担,同时,响应人要完善主体库。 (2)评标打分部分:评标打(略),涉及到资格审查、企业荣誉、人员业绩、企业业绩等计分部分时,以投标单位自行上传到投标文件中的相应内容为准。 (3)投标(略):在磋商文件中要求响应人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进行投标文件编制,在投标文件编制时,应明确将投标单位企业基本情况(略)进行资格审查及评标打分。 注:我单位(采购人)严格按三财购【2021】9号文要求的时限发布中标结果公告,发出中标通知书,签订采购合同,上传(略)。 |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 |||||||||||||||
1. 采购人信息 | |||||||||||||||
名称:(略) | |||||||||||||||
地址:(略)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 |||||||||||||||
名称:(略) | |||||||||||||||
地址:**省**市市辖区经济开发区**西路工商联大夏B座916室 | |||||||||||||||
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略) | |||||||||||||||
联系方式:(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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