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廉庄镇朝阳村约5亩鱼池经营权(2号坑鱼池)
项目发布区域
发布区域 | **村 |
转出方信息
转出方名称 | **** | 类型 | 集体 |
联系地址 | **市**区廉庄镇**村 |
转出信息
转出方式 | 出租 | ||
是否属于再次转出 | 否 | ||
项目名称 | **区廉庄镇**村约5亩鱼池经营权(2号坑鱼池) | ||
挂牌价格 | 1500.000元/亩/年 | 支付方式 | 分期支付 |
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五、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1.合同期满,发包方有权收回承包方承包的鱼池。2.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合理利用鱼池,制止承包方损坏鱼池和其他农业**的行为,并有权要求承包方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发包方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4、发包方不负责用水用电等,不提供方便。5、在承包期如遇自然灾害等,造成承包方一切损失,承包方自负,发包方概不负责。六、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⒈承包方依法享有生产经营自主权、产品处置权和产品收益权。 2.承包方严格按照本方案第一条约定的用途使用鱼池。3.承包方依法保护合理利用鱼池,不得在鱼池内及四周取土,不得损坏水利设施,不得给鱼池及周边土地造成损害。承包方若需改变鱼池结构,需经发包方书面同意。4.承包期间鱼池及周边土地被依法征收、征用、清淤、筑堤等,承包方应服从并及时腾退鱼池,发包方不对承包方做任何赔偿及补偿。5.承包到期时,承包方应及时向发包方交还承包的鱼池。6、承包期内,鱼池周围的道路及埝边塌陷塌方等问题,由承包方自行承担,承包方负责维修及维护。承包方需保持好鱼池周边环境卫生,不得放火撂荒等行为。7、承包期内,承包方保证经营安全、生产安全;出现任何生产生活等安全问题(如建筑物倒塌、失火、生产安全问题、各种自然因素等)及经营问题,发包方不负任何责任,承包方自行负责。七、违约责任⒈因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责任外,应由责任方负责赔偿。2.合同终止前,承包方应及时拆除己方购置及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和附着物,恢复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和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押金不退。3承包方私自在承包区域内取土或未经发包方书面同意私自改变鱼池结构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向发包方支付赔偿金。4.发包方与承包方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均应向守约方偿付违约金人民币(大写)伍仟元(¥:5000),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实际损失的,守约方享有继续追索赔偿的权利。5.蓟**埝边禁止穿堤取水,否则按照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和责任。八、特别约定1.本合同禁止转租、转包。2.本合同订立后,双方应到****管理部门签订合同。3.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发包方可另行挂牌流转,若发包方与新的受让方达成流转协议,则承包方应在本合同到期时交还标的资产,不得妨碍新的受让方使用。合同到期时,承包方应拆除己方购置和投入建设的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恢复原貌。否则,地上设施及附着物无偿归发包方所有,承包押金不退还。4.承包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产****村委会无关;在实际使用过程成因涉及亩数、面积、四至等出现的一切问题,由承包户自行承担,与发包方无关。 | ||
受让方条件 | 面向社会公开竞价 | ||
转出用途 | 渔业 | ||
是否缴纳保证金 | 是 | ||
缴纳形式 | 电汇 | 交易保证金(元) | 30000.00 |
挂牌期满,处理方式 |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 ||
土地性质 | 家庭承包地 | ||
交易方式 | 阶梯竞价 | ||
阶梯价 | 10 | ||
挂牌期 | 5 | ||
价款划入账号 | 120********000****672436 | ||
账户名称 | ****交易所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银行****公司****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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