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 115********7784755/2024-00270 | [ 发文字号 ] | 渝环(两江)〔2024〕第26号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体裁分类 ] | 公告公示 |
[ 发布机构 ] | ****管委会 | ||
[ 成文日期 ] | 2024-02-04 | [ 发布日期 ] | 2024-02-04 |
****环境局****分局审查建设项目环评信息公示表(麓**生态治理工程)
****环境局****分局审查以下建设项目环评文件,现公告有关环评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4年2月4日—2024年2月8日(5个工作日)。环评文件查询方式:可通过下方文本链接查询。
反馈意见受理方式为电子邮箱:****@163.com,传真:023-****1355。通讯地址:****广场B5座7楼,邮编:401147。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可自公示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听证申请。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对策与措施 | 相关部门意见 |
26 | 麓**生态治理工程 | **市两江新区后河清溪口大桥上游120m至后河汇入**江**约600m段。 | **** | ******公司 | 本工程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态调节坝工程、景观护岸工程及水生态修复工程三部分。 | 主要环境措施: (一)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陆生生态:合理布置临时施工场地及表土堆场等,施工便道均布置在占地范围内,施工结束后,将对临时施工占地进行复垦复绿。加强施工管理,减少施工作业带宽度,尽快进行植被补偿。优化施工区域,避让茂密林地区域。施工期间,夜间合理使用照明设备,必要时安装遮光设施,对光源进行遮蔽,避免光源过多、亮度过度,吸引鸟类撞击。对施工人员进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律知识宣传教育,严格规范施工人员的日常行为。做好施工方式和时间的计划,晨、昏和正午尽量避免高噪声作业,禁止夜间施工。 ②水生生态:在正常蓄水位以下边坡范围种植水生植物,水生植物品种选用苦草、黑藻、马来眼子菜、陛齿眼子菜等。项目采用半幅施工方式,北半幅河道施工时,区域鱼虾等水生动物通过南半幅河道过河,待北半幅分流涵管建成后再开始南半幅河道回填施工,上游来水及鱼虾等水生动物主要通过分流涵管过河。加强施工人员对水生态的保护措施,严禁捕鱼等行为。 (二)废水污染治理措施: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周边市政设施收集处理。车辆进出口处设置车辆清洗池,车辆清洗废水经进出口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不外排。设置3座隔油沉淀池,分别位于3座砂浆拌和站旁边,处理混凝土养护排水、材料保湿及拌制排水、基坑废水等。废水处理后回用于洒水抑尘。为确保上游来水不受坝区施工污染,在分流涵管未建成导流前,在调节坝前端修建2级沉淀池,沉淀池底部敷设绿色环保生态毯,上游来水全部引至沉淀池处理后,再通过导流明渠汇至消力池内,再从尾坎位置排出。 (三)噪声污染治理措施:优选低噪声施工设备,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加强施工过程对噪声的管理,车辆行驶过程,限速禁鸣;施工边界设置不低于2m高的硬质围挡,禁止越界施工。加强对施工机械的保养和维护。 (四)废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区域设置高度不低于2m的硬质密闭围挡。施工现场进出口通道、场内道路以及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场所地坪,应硬化处理。施工现场进出口应设置洗车池、沉淀池等车辆冲洗设施,并配置高压水枪或工具式冲洗设施,严禁带泥上路。施工现场的土石方应集中堆放及时回填,植草护坡、表土堆场及临时堆放的土石方均应采取绿色防尘网覆盖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渣土运输车辆采用密闭式运输车辆,车辆离场时保证密闭措施到位,不得冒装,防止运输中出现“抛、洒、滴、漏”。在施工围挡顶部、场内道路两侧、砂浆搅拌场所应设置喷淋系统,施工现场设置辆雾炮车对土石方开挖过程、车辆运输道路、砂浆拌和过程、表土堆场等进行洒水抑尘作业。施工人员生活使用液化气等设施,不得燃用煤炭;垃圾定点堆放并及时收集处置,不得随意焚烧垃圾。在施工过程中加强对施工机械、运输车辆的维修保养,禁止施工机械超负荷工作和运输车辆超载。 (五)固废污染防治措施: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施工期员工生活垃圾定期收集后转运至当地市政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加工区废油、沉淀池油泥等交给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可利用的建筑垃圾交予物资回收单位处置,不可利用的建筑垃圾交**市固****公司收运处置。 | **两江新区经济运行局备案(项目编码:****) |